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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5版)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3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与亚东复星瑞哲安泰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3.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2 发行方式及时间 3.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3.4 发行数量 3.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6 限售期 3.7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3.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3.9 决议的有效期限 3.10 股票上市地点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修订稿)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修订版)>的议案》(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8.1公司与亚东复星瑞哲安泰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修订版)》 8.2公司与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修订版)》 8.3公司与黄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修订版)》 8.4 公司与侯旭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修订版)》 8.5公司与李德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修订版)》 8.6公司与张明义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修订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11、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除第1、12、15项之外,均由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分别于2016年6月14日、2016年6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3、会议登记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6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91。 2、投票简称:劲嘉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7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劲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3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3.00元代表对议案3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3.01元代表议案3中子议案3.1,3.02元代表议案3中子议案3.2,依此类推。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数量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实行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联系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6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 86708116 、0755-26609999-1078 传 真:0755-26498899 联 系 人:李晓华、何娜 E-mail:jjcp@jinjia.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2016年7月4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 19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弃权或者回避并在相应栏内划“√”; 2、赞成、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联系电话: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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