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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6-043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6月22日在公司天枢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通知各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朱烨东主持,出席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会议同意公司拟定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2016年6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赵学荣、贺岩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同意公司拟定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2016年6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赵学荣、贺岩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购买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赵学荣、贺岩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股东大会上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2016年6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6-044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6月22日在公司天枢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通知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庆涛主持,出席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会议同意董事会拟定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认为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和审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任宏军、汪亮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任宏军、汪亮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6-045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6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6年7月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7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7日—2016年7月8日 其中,交易系统:2016年7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2016年7月7日下午15:00—7月8日下午15:00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4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表决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层 (九)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审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附件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6 年7月7日 16:00 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登记时间: 2016年7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5、登记地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层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贺岩 李燕 联系电话:010-62309608 传 真:010-62309595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191 (二)会议费用: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57 2、投票简称:金财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7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金财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16年7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出席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 说明: 1、请在议案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用“√”选择,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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