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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证券代码:000584 公告编号:2016-22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2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下午 15:00~6月22日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江阴市临港街道双良路15号。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九届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培林。
(六)、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4人,代表股份215,030,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598%。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股份 214,176,1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205% 。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37人,代表股份 854,3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3 %。
4、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代理人)共42人,代表股份 9,306,223股,占公司有表权股份总数的1.5173 %。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通力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票214,262,4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28% ;
反对票70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6%;
弃权票 67,8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8,538,1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466%;
反对票 70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40% ;
弃权票 67.8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8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94% 。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了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
2、《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票214,262,4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28% ;
反对票70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6%;
弃权票 67,8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8,538,1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466%;
反对票 70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40% ;
弃权票 67.8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8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94% 。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了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
3、《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票214,262,4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28% ;
反对票70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6%;
弃权票 67,8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8,538,1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466%;
反对票 70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46% ;
弃权票 67.8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8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94% 。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了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
4、《201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票214,262,4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28% ;
反对票71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3%;
弃权票 57,8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8,538,1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466%;
反对票 71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15% ;
弃权票 57.8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8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9% 。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了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
5、《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票214,262,4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28% ;
反对票71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3%;
弃权票57,8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8,538,1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466%;
反对票 71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15% ;
弃权票 57.8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8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9% 。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了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
6、《关于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报告财务审计机构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票214,272,4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75% ;
反对票70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6%;
弃权票57,8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8,548,1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541%;
反对票 70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40% ;
弃权票 57.8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8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9% 。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了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
7、 《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2016年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票8,538,1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466% ;
反对票71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15%;
弃权票57,8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9%。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8,538,14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466%;
反对票 71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15% ;
弃权票 57.8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8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9% 。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关联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203,106,770股票已经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江苏利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2,617,500股,已经回避表决。
本项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了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
8、《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友利氨纶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票214,320,2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97% ;
反对票71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3%;
弃权票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8,596,023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685%;
反对票 71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15% ;
弃权票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了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
9、《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友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票214,320,2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97% ;
反对票71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3%;
弃权票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8,596,023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685%;
反对票 71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15% ;
弃权票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了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
10、《公司<章程>修正案》 ;
(1)总体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票214,330,2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44% ;
反对票70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6%;
弃权票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票8,606,023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760%;
反对票 70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40% ;
弃权票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了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通力律师事务所指派陈军律师、孔非凡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监事、高管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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