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6-044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或“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接到公司股东北京嘉俪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俪九鼎”)、苏州泰合金鼎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合金鼎”)、苏州嘉鹏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嘉鹏”)、嘉兴春秋晋文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秋晋文”)、苏州天权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权钟山”)、嘉兴春秋齐桓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秋齐桓”)、苏州天枢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枢钟山”)、嘉兴春秋楚庄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秋楚庄”)(上述8家公司以下简称“8家九鼎”)的通知,8家九鼎因自身资金需要于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6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65,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具体减持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8家九鼎减持股份的通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名称: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股票代码:600273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嘉俪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F61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九鼎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苏州泰合金鼎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81号商旅大厦6幢1105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九鼎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苏州嘉鹏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81号商旅大厦6幢1105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九鼎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嘉兴春秋晋文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嘉兴市广益路1319号中创电气商贸园16幢405-5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九鼎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苏州天权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81号商旅大厦6幢1105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九鼎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嘉兴春秋齐桓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嘉兴市广益路1319号中创电气商贸园16幢410-2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九鼎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苏州天枢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81号商旅大厦6幢1105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九鼎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嘉兴春秋楚庄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嘉兴市广益路1319号中创电气商贸园16幢410-5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九鼎投资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 ■ ■ ■ ■ ■ ■ 8家九鼎普通合伙人均为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或其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鉴于此,8家九鼎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8家九鼎因自身资金需要而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8家九鼎将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嘉化能源2016-030号、2016-031号公告)进行减持,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8家九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4,942,7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8家九鼎在2016年04月18日至2016年06月20日之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及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5,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后,8家九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9,642,7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3%,具体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8家九鼎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8家九鼎持有公司的股份无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嘉化能源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嘉俪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泰合金鼎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嘉鹏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春秋晋文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天权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春秋齐桓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天枢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春秋楚庄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康青山、赵忠义 日期:2016年6月22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北京嘉俪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签章):康青山 苏州泰合金鼎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签章):赵忠义 苏州嘉鹏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签章):康青山 嘉兴春秋晋文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签章):康青山 苏州天权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签章):康青山 嘉兴春秋齐桓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签章):康青山 苏州天枢钟山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签章):康青山 嘉兴春秋楚庄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签章):康青山 2016年6月22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