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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6-038 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收购资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圆股份,证券代码:000546)自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目前公司确定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且募集资金用途涉及重大资产购买。公司筹划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固废、危废处置领域相关资产及自建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其中购买资产交易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拟聘请宏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圆股份;证券代码:000546)自2016年6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
公司承诺争取在不超过1个月的时间内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不晚于2016年7月16日披露相关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二、停牌期间安排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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