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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16年6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1、股票简称:新光药业 2、股票代码:300519 3、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000万股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000万股,均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三、联系方式 发行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嵊州市剡湖街道环城西路25号 联系人:蒋源洋 联系电话:0575-8329289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保荐代表人:亓华峰、刘伟 电 话:021-61376555 发行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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