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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6-039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6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位,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拟投资薄型纤维板生产项目并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公司在林木产业链精心布局经营多年,目前已基本形成从种苗培育、林木种植、林产品加工到园林景观设计与施工的一体化现代“大林业”格局,公司木业业务也成为公司成熟稳定的重要盈利来源。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木业业务的发展,同意由下属全资子公司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中福”)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负责新建年产15万方薄型纤维板生产线项目,以满足市场对产品质量稳定、环保等级高、差异化的需求,做大做强公司人造板业务,促进公司人造板业务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漳州中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超薄型纤维板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漳州市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
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人民币(使用自有资金)
项目占地:140亩(工业用地)
设计产品规格:幅面:1220×(2440~3050)mm
厚度:1mm~6mm
密度:660kg/m3 ~1000kg/m3
漳州中福就上述投资事项拟与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云霄县政府同意将位于临港工业集中区约140亩土地依法履行招拍挂程序后出让给项目公司作为建设用地,并协助支持项目前置审批手续办理和建设准备工作,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
二、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名称:漳州中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比例:漳州中福持股70%,主要战略经销商及各木业公司核心管理技术人员持股30%
经核查,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1、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具备43万立方米的中高密度纤维板年产能,具备一定规模优势。公司旗下“中福”品牌的中纤板产品为“福建省名牌产品”,是国内少数的能批量生产SGS权威认证的FSC-COC中纤板公司。为了实现企业稳定持续经营,保持企业品牌和行业龙头地位的优势,发展优势品牌规模化,提升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实现木材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经济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经过考察调研,采用世界先进超薄型纤维板生产设备及技术,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对公司优势品牌规模化、差异化经营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做大做强集团人造板业务,确保公司人造板工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2、本项目突破传统纤维板生产的设备运行速度、热压接触传热、纤维板厚度薄等技术瓶颈。采用板坯联合加热装置,将预压后进入压机前纤维进行复合预热压处理,使板坯更加密实,提高热压后板坯质量。与现有国内及进口设备纤维板生产技术相比,做到密度更薄、速度更快、能耗更低、质量更优。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对推进公司人造板加工设备技术产业升级具有重大意义。
3、本项目属于资源综合利用、节约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兼具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及原料来源丰富等优势。
4、公司拥有3家多年专业生产中高密度纤维板的木业子公司,有一批在行业内长期从事人造板制造的经验丰富的资深管理、技术研发及市场营销的人才队伍,尤其是漳州中福作为公司人造板项目的旗舰企业,具备现代经营理念,已成为技术、管理先进的在行业内优势明显的现代化企业,新项目运行在人才、技术、物资、管理、经验等方面具有资源优势。
四、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根据项目可研财务评价指标分析,预计内部收益率为16.62%,投资回收期6.73年(含建设期1年),内部收益率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38.44%时,达到盈亏平衡点,该项目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综上,董事会同意由下属全资子公司漳州中福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负责新建年产15万方薄型纤维板生产线项目,并授权董事长与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薄型纤维板生产项目投资协议书》,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与项目落地有关的工商、税务等手续及相关协议签署等事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对外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6-040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由于董事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与公司控股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的临时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临时议案》为同一事项,故导致《公司章程》的修订有两种不同提案。因此,股东或其代理人在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不得对上述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如对上述同一事项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的,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6年6月15日和2016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30日 星期四 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6月30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15∶00 至2016年6月3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临时议案》
上述议案1~3已经公司2016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6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2016-035】号公告。
议案4详见2016年6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2016-037】号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亲临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或者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6年6月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2。
2、投票简称:中福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申报价格与议案的具体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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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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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利益。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五分钟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 0476-8833387,业务咨询电子邮件地址:nmxyky@vip.sina.com 。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它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佳熠、李茜
联系电话:0591-87871990转102、103
传 真:0591-87383288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股东证明等。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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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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