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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6-084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执行款及案件终结执行的公告 2016-06-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申请执行西藏吉奥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吉奥高")一案,本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收到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豫08执56号《执行裁定书》,因西藏吉奥高付清全部执行款,法院同意终结本案执行,裁定终结(2015)焦民一初字第000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内容请查阅本公司于2016年1月4日披露的《公司重大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公告》)的执行。 根据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经本公司与西藏吉奥高计算并经法院确认:1.西藏吉奥高应向本公司返还股权转让价款17亿元、支付2014年9月30日至2016年5月24日期间的赔偿金173,728,194.44元和案件反诉费9,034,103.50元,合计1,882,762,297.94元;2.本公司应向西藏吉奥高返还其缴纳的2014年度的利润加摊销款3931万元、支付2016年2月17日至2016年5月24日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1,016,600.28元,合计40,326,600.28元。 本公司与西藏吉奥高上述互付款项抵扣后,西藏吉奥高向本公司支付1,842,435,697.66元。 截止2016年6月23日,本公司已全部收到执行款。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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