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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6-05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12:00。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及公司实际状况,公司董事会经慎重考虑,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授权,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调整,相应地对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股份数量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3,920万股(含3,920万股)。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募集资金总额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54,880万元(含54,8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投入如下项目: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时,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详见2016年6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6-053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情况的说明》和《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详见2016年6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二次修订稿)》详见2016年6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详见2016年6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的公告》详见2016年6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6-054号。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6-053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及公司实际状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保护投资者利益,并满足募集资金需求,经慎重考虑,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调整,相应地对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股份数量进行了调整。201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修订<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16年6月2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现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数量的调整 1、原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46,342,857股(含46,342,857股)。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2、调整后的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3,920万股(含3,920万股)。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二、募集资金总额和用途的调整 1、原募集资金总额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4,880万元(含64,8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投入如下项目: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时,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2、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54,880万元(含54,8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投入如下项目: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时,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6-054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应收款项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变更,上述调整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评估了上市以来客户回款的特点、应收账款的历史构成、以往应收款项坏账核销情况以及业务规模的扩大等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在参考部分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上市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后,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结合公司信用政策及风险管控水平等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的原则,公司拟对应收款项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变更。 本次应收款项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比例的变更属会计估计变更。 (二)变更日期 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变更内容 公司在保持重大应收款项的认定标准以及风险组合的划分等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后将3年以上的账龄阶段的应收款项细化为3—4年、4—5年和5年以上三个不同账龄阶段。其中,3—4年账龄阶段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50%;4—5年账龄阶段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80%;5年以上账龄阶段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100%。应收款项分类中的“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以及“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其他部分仍按照原相应的会计估计处理。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变更比较如下: ■ (四)审批程序 201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能够更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应收款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会计处理更加客观和谨慎,可有效抵御和防范日后市场环境变化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或有风险,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对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专项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谨慎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6-055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6月20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2016年6月23日10:0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孟庆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出席监事五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谨慎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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