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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6-071
债券代码:112036 债券简称:11三钢0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三钢01”公司债券回售申报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7月29日披露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
公司分别于2016年6月18日、20日、21日发布3次《三钢闽光:关于"11三钢01"票面利率不调整和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三钢闽光:关于"11三钢01"票面利率不调整和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三钢闽光:关于"11三钢01"票面利率不调整和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日(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22日),对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1三钢01"债券申报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11三钢01"(债券代码:112036)债券回售申报的统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5,451,884张,回售金额为545,188,400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量为548,116张。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2016年8月1日为回售资金发放日。本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1三钢01"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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