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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岭南控股 股票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6-031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因拟收购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优质旅游产业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于2016年4月5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6年4月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号:2016-011),于2016年4月12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16-012),于2016年4月19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16-014),于2016年4月26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16-018),于2016年5月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号:2016-019),于2016年5月11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16-020),于2016年5月1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16-021),于2016年5月2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16-022),于2016年6月1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16-023),于2016年6月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16-024),于2016年06月18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29),将《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目前,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优质旅游产业资产。
(二)交易对手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手方为我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
(三)交易具体情况
我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标的资产,并向包括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不超过10名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的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上述交易将不导致我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上述交易涉及的标的范围、具体交易对价、发行股份数量、现金支付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等相关细节尚未最终确定。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自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之日起,公司及相关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自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之日起,公司及相关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岭南集团就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等事项进行积极地协商沟通。
(二)我公司拟聘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组的财务顾问,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重组的审计机构,拟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重组的法律服务机构。公司积极配合上述中介机构开展本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等工作。目前,本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等工作尚未完成。
(三)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岭南集团签订了重组框架协议。
(四)本次重组拟涉及的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程序。
(五)我公司与控股股东岭南集团积极开展与国资监管部门的前置沟通工作,目前本次重组事项尚需经国资监管部门的审批。
(六)2016年6月17日,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七次会议同意将《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6月18日发布《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如上述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我公司预计自停牌首日起 6 个月内,即在 2016年10月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复牌。
如本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且公司未能在 2016年7 月5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在 2016年7 月5日前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我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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