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610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 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饶陆华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注:根据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6年6月16日为股权登记日,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上述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430万股转增后为1,075万股。 2、股东股份解质押基本情况 ■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饶陆华先生持有本公司488,216,8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191,877,250股的40.9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383,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8.5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18%。 4、公司控股股东饶陆华先生质押公司股份所获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实业投资且投资收益稳定,不存在进行股票、基金、债券等高风险投资,亦未进行配资及高杠杆融资,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610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15:00至2016年6月23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7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行政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59,184,5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187,507,250股的47.0889%。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46,664,9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187,507,250股的46.0347%。 3、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519,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187,507,250股的1.0543%。 4、 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公司董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饶陆华、桂国才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发行数量 同意70,915,5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7%;反对5,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3,061,2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48%;反对5,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5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1.2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同意70,915,5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7%;反对5,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3,061,2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48%;反对5,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5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7)。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股东饶陆华、桂国才回避表决。 同意70,915,5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7%;反对5,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3,061,2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48%;反对5,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5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股东饶陆华、桂国才回避表决。 同意70,915,5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7%;反对5,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3,061,2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48%;反对5,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5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认购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股东饶陆华、桂国才回避表决。 同意70,915,5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7%;反对5,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3,061,2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48%;反对5,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5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部分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股东饶陆华、桂国才回避表决。 同意70,915,5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7%;反对5,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3,061,2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48%;反对5,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5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8)。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同意559,178,695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9%;反对5,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3,061,2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48%;反对5,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5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9)。 7、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饶陆华先生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股东饶陆华回避表决。 同意70,961,8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17%;反对5,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3%;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3,061,2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48%;反对5,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5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贵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16年6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