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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 最低金额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6月28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如上述基金新增代理销售机构,各代理销售机构对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代理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公司直销中心对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相关业务规定。 2、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设置的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但可以等于或高于该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3、本次调整仅对上述适用基金的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进行调整,不包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 4、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5、本次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7日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代销机构为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6年6月28日起,上述公司开始代理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03)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7日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民生银行为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6年6月28日起,民生银行开始代理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03)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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