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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ST皇台 公告编号:2016-35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在公司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司就上述公告进行补充如下: 一、《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中: 补充披露为: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落款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本公司于2016年6月7日收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托公司")诉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2015)兰民二初字第438号《应诉通知书》。 其余公告内容无变化。 二、《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中: 补充披露为: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苏02民初80号】落款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控股股东上海厚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厚丰)回函确认:法院EMS寄出文件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上海厚丰前台签收时间为2016年6月1日,因收件人员出差,上海厚丰于2016年6月20日才知悉是法院送达的诉讼资料文件。本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收到上海厚丰通知,因上海厚丰涉及为普罗旺斯番茄制品(天津)有限公司向无锡食品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事宜,无锡食品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冻结普罗旺斯番茄制品(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厚丰投资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1亿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其余公告内容无变化。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ST皇台 编号:2016-36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份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6日15:00至2016年6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新建路55号本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鸿毅先生 5、表决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名,代表股份65,012,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458%。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名,所持有股份共计64,979,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27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名,所持有股份共计3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3,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18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甘肃靖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0344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056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667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9433%;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0344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056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667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9433%;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40344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056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667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9433%;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0344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056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667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9433%;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344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056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667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9433%;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344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056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667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9433%;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344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056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4667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9433%;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靖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骆世奇、马志鹏;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靖申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st皇台 编号:2016-37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6年6月23日、24日、27日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偏离-16.0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说明 1、公司于6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光大兴陇信托的起诉状以及控股股东上海厚丰所持公司股票被法院冻结的情况的补充公告(见同日公告)。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本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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