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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81版)

  (二)保本周期

  2年。

  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周期自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起始日起至2年后对应日止。如果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资质要求、并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机构,为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与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该保本周期仍为2年,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保本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金鹰元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的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到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对于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是转型为“金鹰元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均适用保本条款。

  (四)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不低于其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

  周期,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6)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7)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基金担保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

  (五)保本责任的担保

  为确保履行保本条款,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为履行保本责任提供担保人,就基金管理人对该条款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清偿责任担保。

  八、基金保本的担保

  为确保履行保本条款,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由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

  九、基金的投资

  (一)保本周期内的投资

  1、投资目标

  本基金运用投资组合保险策略,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在为符合保本条件的投资金额提供保本保障的基础上,力争在保本周期到期时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2、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按照固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将投资对象主要分为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其中安全资产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债券回购等)、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的风险资产为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按照固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对各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其中,股票、权证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4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安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3、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采取主动投资方法,通过数量化方法严格控制风险,并通过有效的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以确保保本周期到期时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1)保本策略

  本基金采用固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CPPI),该策略是国际通行的一种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其基本原理是将基金资产按一定比例划分为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其中安全资产遵循保本要求将投资于各类债券及银行存款,以保证投资本金的安全性,进而起到到期保本的效果;而除安全资产外的风险资产主要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以提升基金投资者的收益。具体的比例确认方式如下:

  1)根据基金资产的期末最低保本额和根据安全资产平均到期收益率确定的合理贴现率计算当前基金资产的价值底线;

  2)根据价值底线计算基金资产的安全垫,即最大止损额;

  3)按照优选的风险乘数将安全垫放大,将该部分投资于风险资产,其余资产投资于安全资产。

  ■

  本基金通过数量分析,根据市场的波动来动态调整风险资产的风险乘数,以确保投资组合在一段时间以后的价值不低于事先设定的目标价值,从而达到对投资组合保值增值的目的。

  (2)资产配置策略

  1)大类资产的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固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进行投资,其中风险乘数对于确定风险资产和安全资产的配置额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风险资产主要以权益类资产为代表,安全资产主要以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代表。故本基金以风险乘数的设定作为大类资产配置的关键变量。

  本基金综合考虑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资本市场运行状况、固定收益类与权益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基金净资产和价值底线等因素,结合资产配置研究结果和市场运行状态,动态调整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力争在确保本金安全的前提下,稳健获取投资收益。

  2)债券类资产的配置策略

  为实现基金资产的本金保障目标,本基金的部分债券类资产按照剩余存续期与本基金剩余保本期期限匹配的原则,采取买入并持有的长期投资策略,以回避利率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对于此类配置着重考虑债券的信用风险、到期收益率以及剩余期限是否与剩余保本期匹配等因素。同时为保证基金的流动性及更高的收益率,本基金小部分债券类资产将采取主动灵活的配置策略,积极布局各类债券资产,以追求更高的收益率。

  ①债券类资产的期限配置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走势、CPI与利率变化、央行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剩余保本期等因素,通过审慎分析与测算,确定最优的债券组合久期。当预期利率下降时,适当延长久期,以分享债券的上涨收益;当预期利率上升时,适当缩短久期,以规避债券的下跌风险。

  在确定了债券类、货币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与大致的期限结构之后,根据债券类资产的加权平均久期之目标区间,确定久期为1年以下、1~3年、3~5年、5年以上的债券品种之市值占本基金债券总市值的相对比例。

  ②债券类资产的类属配置

  本基金通过分析宏观经济走势、利率的变动趋势、各类债券的收益率水平与流动性、基金申购与赎回的情况以及股票市场的运行状况,确定国债、央票、金融债、信用债等大类债券市值占基金债券类资产总市值的相对比例,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潜在投资收益。

  ③债券品种选择

  为保障本基金本金安全、防范信用风险,本基金将在严格的内部评级基础上选择债券品种。通过严格的内部评级,挑选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等券种。

  A、国债与央票

  本基金对国债与央行票据原则上采取买入并持有的投资策略。在持有过程中会结合利率走势、到期收益率、换手率、投资组合的加权平均久期之目标范围、申购赎回的情况,在不同剩余期限的国债与央票之间选取适当品种。另外,本基金将审慎评估回购收益率与国债、央票的到期收益率之间的利差,选择到期收益率高于回购收益率或者预期收益率有下降空间的国债、央票品种。

  B、金融债

  在内部评级的基础上,本基金将根据未来宏观经济走势、未来利率的变化趋势、金融债各品种的到期收益率、换手率、外部评级、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加权平均久期之目标范围等因素,审慎遴选具有比较优势的金融债品种。

  C、普通企业债与公司债

  本基金根据债券的信用评级、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并结合流动性、息票率、税赋、提前偿付与赎回等因素,运用债券定价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如果债券获得主管机构的豁免评级,本基金根据对该债券内部评级的结果,决定是否将其纳入基金的投资范围。

  D、含权债券的选择

  含权债券主要有两类: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债券,含可转换为股本选择权的债券。

  本基金利用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相关定价模型,计算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债券之期权调整利差,作为此类债券估值的主要依据。

  可转换公司债券同时具有股票特性与债券特性,确保基金最低资产价值底线不被击破,同时避免在市场处于熊市末端因基金资产完全转变为债券资产而丧失市场随后反转的投资机遇。本基金在对债转股条款、发债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到期收益率来判别可转债的纯债价值,选择纯债价值被低估的可转债以提升本金投资的安全性;通过对发债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测、股票估值模型、未来宏观经济走势以及股票市场运行趋势,来鉴别可转债的期权价值,优先选择期权价值被低估的可转债,以获取投资收益。

  E、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通过分析资产支持证券之基础性资产池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将审慎测算其基础性资产的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变动,并利用合理的到期收益率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同时,本基金还将充分考虑资产支持证券之到期收益率的风险溢价与流动性溢价,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F、回购

  结合利率走势、回购收益率、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综合评估其收益性与违约风险,审慎分析品种间收益率的期限结构,积极参与债券回购交易,放大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追求债券资产的超额收益。

  3)货币市场类资产的配置策略

  根据宏观经济走势、名义利率的运行趋势,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的运行情况,本基金申购赎回的情况,各类货币市场工具的流动性、收益率的变化,确定本基金配置在现金、活期存款及1年期以下存款(含1年期),1年期以上存款上的资金量占货币类资产总量的相对比例,制定审慎的配置方案,并随着前述决策变量的变化,实时动态地调整配置比例,严格控制货币市场类资产的加权平均剩余期限。

  4)股票资产的配置策略

  本基金着重于对股市趋势的研究,在股票投资限额之下,发挥择时能力,控制股票市场下跌风险,分享股票市场成长收益。

  ①股票一级市场申购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首次发行股票(IPO)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股票市场整体定价水平、参考类似新股上市之后的平均溢价率,给出合理的询价;根据二级市场的运行情况、新股发行的频度、近期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的平均资金规模以及拟参与申购的新股之实际发行规模,估计中签率,测算该次新股申购的预期收益率,从而制定相应的新股申购策略。

  ②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把握股票市场出现的趋势性或结构性投资机会,在《基金合同》

  约定范围内直接投资二级股票市场,努力获取超额收益。在股票投资方面,将遵循稳健和灵活兼顾的投资思路。

  基金管理人在剔除流动性差或公司经营存在重大问题且近期无解决方案的上市公司股票后,形成股票初选库。在稳健投资方面,选取现金流充沛、行业竞争优势明显、具有良好现金分红记录或分红潜力的优质公司作为主要投资目标。在灵活投资方面,以主题投资为主线,着重投资于在中国经济增长过程和股票市场发展中有代表性的投资主题所覆盖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

  ③风格追踪

  本基金将密切追踪大盘股与中小盘股、成长股与价值股、低价股与高价股、低PB与高PB等不同市场风格股票的切换,关注地理区域板块、投资类与消费类板块的轮动。随着市场行情风格的转换与板块的轮动,适时、适度地调整投资组合的行业配置、板块构成与风格特征。

  ④个股选择

  本基金将坚持价值投资理念,从公司治理、公司战略、行业地位等方面审视公司核心竞争力,以基本面分析为核心,力求挖掘出具有长期增长能力的价值低估型公司的股票,买入并长期持有,将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潜力最大程度地转化为投资者的稳定收益。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因为上市公司进行增发、配售以及投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原因被动获得权证,或者在进行套利交易、避险交易以及权证价值严重低估等情形下投资权证。

  本基金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其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并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继而构建套利交易、避险交易组合以及投资价值显著低估的权证品种。

  4、业绩比较基准

  2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在基金合同生效日,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该日适用的2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并随着2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调整而动态调整。

  本基金选择2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主要理由:

  (1)与本基金的保本期期限相同。本基金的保本期为2年,对于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而言,将持有到保本期结束时的收益率与另一个可替代的投资方向——2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相比较,可以反映出二者之间的优劣;

  (2)定期存款利率(税后)为投资者投资于定期存款实际可获得的收益率,将其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有助于本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理性地判断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性,准确地理解本基金本金保证的有效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推出更具权威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市场出现更加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金将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5、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积极配置的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当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变更后的“金鹰元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1、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与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对资本市场运行趋势的判断和严格的信用分析,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2、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回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权证投资的比例范围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为维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本基金持有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可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3、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变更为“金鹰元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在大类资产配置比例上将不再遵守保本周期内适用的固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灵活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并将在实际运作中根据证券市场走势以及本基金业绩表现不断对大类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在科学分析与有效管理信用风险的基础上,实现风险与收益的最佳配比。

  (2)债券类资产配置策略

  1)债券类资产的期限配置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走势、CPI与利率变化、央行货币政策、剩余保本期等因素,通过审慎分析与测算,确定投资组合的加权平均久期。当预期利率下降时,适当提升久期,以分享债券的上涨收益;当预期利率上升时,适当降低久期,以规避债券的下跌风险。

  在确定了债券类、货币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与大致的期限结构之后,根据债券类资产的加权平均久期之目标区间,确定久期为1年以下、1~3年、3~5年、5年以上的债券品种之市值占本基金债券总市值的相对比例。

  2)债券类资产的类属配置

  本基金通过分析宏观经济走势、利率的变动趋势、各类债券的收益率水平与流动性、基金申购与赎回的情况以及股票市场的运行状况,确定国债、央票、金融债、信用债等大类债券市值占基金债券类资产总市值的相对比例,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潜在投资收益。

  3)债券品种选择

  本基金将在严格的内部评级基础上选择债券品种。通过严格的内部评级,挑选政府债券、央票、金融债、信用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券种。

  A、国债与央票

  本基金对国债与央行票据原则上采取买入并持有的投资策略。在持有过程中会结合利率走势、到期收益率、换手率、投资组合的加权平均久期之目标范围、申购赎回的情况,在不同剩余期限的国债与央票之间选取适当品种。另外,本基金将审慎评估回购收益率与国债、央票的到期收益率之间的利差,选择到期收益率高于回购收益率或者预期收益率有下降空间的国债、央票品种。

  B、金融债

  在内部评级的基础上,本基金将根据未来宏观经济走势、未来利率的变化趋势、金融债各品种的到期收益率、换手率、外部评级、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加权平均久期之目标范围等因素,审慎遴选具有比较优势的金融债品种。

  C、普通信用债券

  普通信用债包括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除外)、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普通债权形式的非国家信用担保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对普通信用债券的投资,将根据债券的信用评级(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信用利差分析,并结合流动性、息票率、税赋、提前偿付与赎回等因素,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品种进行投资。

  同时本基金将对债券的信用风险和信用利差进行持续评估,预判整体与个券的信用利差曲线走势,据此对本基金的信用债配置比例和个券构成进行调节,优化组合收益。

  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在审慎评估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风险和信用利差的基础上,本基金还将结合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状况、到期期限、本基金申赎情况、可交易对手的数量和分布结构,合理确定本基金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和持有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期限分布和平均久期,以在获取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收益的同时,维持本基金的流动性。

  D、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同时具有股票特性与债券特性,确保基金最低资产价值底线不被击破,同时避免在市场处于熊市末端因基金资产完全转变为债券资产而丧失市场随后反转的投资机遇。本基金在对债转股条款、发债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到期收益率来判别可转债的纯债价值,选择纯债价值被低估的可转债以提升本金投资的安全性;通过对发债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测、股票估值模型、未来宏观经济走势以及股票市场运行趋势,来鉴别可转债的期权价值,优先选择期权价值被低估的可转债,以获取投资收益。

  E、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通过分析资产支持证券之基础性资产池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将审慎测算其基础性资产的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变动,并利用合理的到期收益率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同时,本基金还将充分考虑资产支持证券之到期收益率的风险溢价与流动性溢价,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4)债券交易策略

  在债券配置策略外,本基金亦将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证券市场走势、CPI与未来利率的变化趋势,灵活选择恰当的交易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投资组合流动性的前提下,以争取更大的投资回报。本基金的交易策略包括但不限于:

  A、跨市场套利策略

  跨市场套利是针对因投资主体、交易方式等不同而导致相同的投资品种在各细分投资市场之间存在的价差而进行套利操作,以获得投资收益。

  债券市场分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两个子市场,两个子市场的投资群体、交易方式不尽相同,造成一定程度的市场分割、信息不对称,可能会造成市场在短期内的非有效性,导致两个市场的资金价格在一定期间内可能存在定价偏离;两个市场的非有效性为本基金提供了一定的套利机会。在充分论证这种套利机会可行性的基础上,基金将寻找最佳时机,实施跨市场套利策略,积极把握市场当中出现的套利机会。

  由于新股、新债发行以及季节效应等因素会使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短期内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很可能引发市场短期收益率的上升,本基金将积极利用这种机会获得投资收益。

  B、跨品种套利策略

  跨品种套利是针对各品种间因流动性、税收等因素的不同而导致的资产定价偏离进行套利操作,以获得投资收益。由于不同投资群体对于流动性、税收等因素的不同偏好,可能会造成发行条件相似的品种之内在价值发生明显偏离,本基金将在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进行品种间的套利操作。

  基于本基金研判分析结果,识别出被市场错误定价的债券,进而采取适当的交易方式以获取收益。一方面,可通过利率期限结构分析,在现金流特征相近且处于同一风险等级的多只债券品种中寻找价值被高估或低估的品种;另一方面,通过分析债券的信用等级、债券息票率、发债企业所处行业的属性等因素,评估判断风险债券与无风险债券间的合理息差。

  C、跨期限套利策略

  由于投资群体的差异、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对于某种期限的偏好等因素可能会造成市场对于不同期限的相似投资标的错误定价,本基金将在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实施跨期限套利,以获取投资收益。

  D、回购策略

  当预期市场利率下跌或走势平稳时,将债券进行正回购,融资后再购买票息较高债券,若融资成本低于所购入债券的票息,该策略便可实现正收益。

  根据市场利率的波动性特征,利用市场时机(例如:季节性因素、突发事件等)造成的短期市场失衡带来的交易机会,获取投资收益。比如在季末或新股发行时,利用市场资金面趋紧、利率走高时机进行逆回购。

  E、一级市场参与策略

  积极参与债券、票据等品种的一级市场投标,以求突破二级市场建仓时的流动性限制与冲击成本;同时,还可以获取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间的价差,扩大盈利空间。本基金将基于二级市场的收益水平和市场资金面的状况,对一级市场的招标利率进行预测,以确定本基金的投标价。

  (3)股票资产的配置策略

  本基金着重于对股市趋势的研究,在股票投资限额之下,发挥择时能力,控制股票市场下跌风险,分享股票市场成长收益。

  1)股票一级市场申购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首次发行股票(IPO)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股票市场整体定价水平、参考类似新股上市之后的平均溢价率,给出合理的询价;根据二级市场的运行情况、新股发行的频度、近期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的平均资金规模以及拟参与申购的新股之实际发行规模,估计中签率,测算该次新股申购的预期收益率,从而制定相应的新股申购策略。

  2)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把握股票市场出现的趋势性或结构性投资机会,在《基金合同》

  约定范围内直接投资二级股票市场,努力获取超额收益。在股票投资方面,将遵循稳健和灵活兼顾的投资思路。

  基金管理人在剔除流动性差或公司经营存在重大问题且近期无解决方案的上市公司股票后,形成股票初选库。在稳健投资方面,选取现金流充沛、行业竞争优势明显、具有良好现金分红记录或分红潜力的优质公司作为主要投资目标。在灵活投资方面,以主题投资为主线,着重投资于在中国经济增长过程和股票市场发展中有代表性的投资主题所覆盖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

  3)风格追踪

  本基金将密切追踪大盘股与中小盘股、成长股与价值股、低价股与高价股、低PB与高PB等不同市场风格股票的切换,关注地理区域板块、投资类与消费类板块的轮动。随着市场行情风格的转换与板块的轮动,适时、适度地调整投资组合的行业配置、板块构成与风格特征。

  4)个股选择

  本基金将坚持价值投资理念,从公司治理、公司战略、行业地位等方面审视公司核心竞争力,以基本面分析为核心,力求挖掘出具有长期增长能力的价值低估型公司的股票,买入并长期持有,将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潜力最大程度地转化为投资者的稳定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因为上市公司进行增发、配售以及投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原因被动获得权证,或者在进行套利交易、避险交易以及权证价值严重低估等情形下投资权证。

  本基金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其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并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继而构建套利交易、避险交易组合以及投资价值显著低估的权证品种。

  (5)其他创新或者衍生产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基金的特点和要求,结合创新或者衍生产品的特征,在进行充分风险控制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合适的投资策略进行该类产品的投资。

  4、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指数(全价)×90%+沪深300指数×10%。

  本基金选择中国债券综合指数(全价)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主要理由是:

  (1)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广。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全市场债券指数,除了美元债、资产支持证券和部分在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债券以外,其他所有债券均纳入样本债券范围,且待偿期在一年以内的债券亦进入指数样本券,能够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整体状况。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与本基金可投资的债券类属基本一致;

  (2)时间序列完整。其全价指数序列、净价指数序列、平均市值法到期收益率等一系列指标的起始时间点均为2002年1月4日,较长的时间序列有利于本基金更加深入地研究和分析债券市场。

  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并发布,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两地大部分流通市值,成分股均为 A 股市场中代表性强且流动性高的主流投资股票, 能够反映中国证券市场股票价格变动的概貌和运行状况,适合作为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债券指数时,本基金将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5、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当中风险较低的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三)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1、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1)在保本周期内,本基金股票、权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4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若本基金变更为“金鹰元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股票、权证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5)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一只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一只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可对以上比例进行调整;

  (17)本基金若变更为“金鹰元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市值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四)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处理原则和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截止日为2016拥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沪港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注:期末仅持有1只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暂不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了基金业绩,且无异议。

  本基金业绩经托管人复核无误。

  (一)业绩比较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6年3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二)增长率走势

  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5月20日至2016年3月31日)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3年5月20日。(2)本基金于2015年5月28日起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运作,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有关规定。(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2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十二、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之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在保本周期内,本基金的担保费用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收入中列支。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所持有本基金份额转为变更后的“金鹰元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同上。

  (3)本条第(一)款第1条第(3 )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中有关申购与赎回费用的相关规定。

  (2)转换费率

  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费率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原则另行制定并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调整后的上述费率还应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在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5年12月31日刊登的《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公司主要人员部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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