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6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股票代码:600666 股票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6-049TitlePh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投资的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的补充公告

2016-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披露了《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6-017);于2016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临2016-031);于2016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合作投资的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后续进展公告》(临2016-04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现对上述公告中内容进一步补充说明如下。:

  一、基金的相关情况

  (一)基金规模预计伍亿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光电(郑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交银施罗德资管国元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3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4%;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1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5,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

  (二)基金的管理人为奥瑞德光电(郑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路正通为代表)。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由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公司董事长左洪波先生、普通合伙人委派代表路正通先生,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委派代表朱明君先生组成。

  (三)截至目前,该基金的第1期募集资金贰亿元人民币已全部到位。奥瑞德光电(郑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 奥瑞德光电(郑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基金的份额不会对公司当年的业绩产生实质影响。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拥有第一顺位的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的分配权,合伙企业应以届时合伙企业项下现金资产(扣除届时已发生的合伙企业费用)为限,按以下情况分配各合伙人的投资收益与投资本金:

  1、合伙企业终止前的投资收益定期分配

  (1)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投资收益定期分配

  在每自然季度的季末月20日合伙企业应以届时合伙企业项下可分配利润(扣除届时已发生的合伙企业费用)为限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预期投资收益,该日应分配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当期预期投资收益=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余额×7.9%÷360×当期期间天数-当期期间已分配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投资收益。

  (2)中间级有限合伙人投资收益定期分配

  在每自然季度的季末月20日合伙企业应以届时合伙企业项下可分配利润(扣除届时已发生的合伙企业费用)为限,在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预期投资收益之后,向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分配预期投资收益。该日应分配的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当期预期投资收益=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余额×9%÷360×当期期间天数-当期期间已分配的中间级有限合伙人投资收益。

  项目收益扣除本金、管理费、投资和退出成本和税费、优先级和中间级有限合伙人的资金成本和固定收益后的部分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超额收益的80%分配给劣后合伙人。

  2、合伙企业终止日的合伙企业分配

  (1)在合伙企业终止日,合伙企业应以届时合伙企业项下现金资产(扣除届时已发生的合伙企业费用)为限,首先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预期投资收益,直至达到优先级有限合伙人预期投资收益。该收益=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余额×7.9%÷360×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实际存续天数-合伙企业已分配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投资收益。

  (2)在合伙企业终止日,合伙企业应以届时合伙企业项下现金资产(扣除届时已发生的合伙企业费用)分配完毕上述第1项"优先级有限合伙人预期投资收益"后仍有余额的,应分配"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投资本金",直至已获分配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投资本金=合伙企业终止日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余额。

  (3)在完成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之后,对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分配预期投资收益,直至达到中间级有限合伙人预期投资收益。该收益=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余额×9%÷360×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实际存续天数-合伙企业已分配的中间级有限合伙人投资收益。

  (4)在合伙企业终止日,合伙企业应以届时合伙企业项下现金资产(扣除届时已发生的合伙企业费用)分配完毕上述第1-3项后仍有余额的,应分配"中间级有限合伙人投资本金",直至已获分配的中间级有限合伙人投资本金=合伙企业终止日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余额。

  (5)在合伙企业终止日,合伙企业应以届时合伙企业项下现金资产(扣除届时已发生的合伙企业费用)分配完毕上述第1-4项后仍有余额的,则应依次向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额。

  (6)按照上述约定分配后的合伙企业剩余收益(如有,简称"超额收益")由劣后级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按8:2的比例进行分配。

  3、当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到期(成立满4年),仍存在部分被投资项目尚未退出时,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承诺无条件依次受让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尚未收回的出资额以及对应的固定收益、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尚未收回的出资额以及对应的固定收益、普通合伙人尚未收回的出资额。

  4、各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按照其认缴出资比例进行承担,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有限合伙人在认缴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上述债务清偿顺序为:首先以劣后级有限合伙人的收益和本金清偿;不足部分以中间级有限合伙人的收益和本金清偿;之后仍存在不足清偿的部分由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收益和本金清偿。如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承担了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对该部分债务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有义务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偿,以确保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本金和预期收益。

  二、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1、基金与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交银施罗德资管国元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交银施罗德资管国元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份额外,基金与其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基金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或意向;基金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2、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光电(郑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1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5,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

  3、基金的管理人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奥瑞德光电(郑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路正通为代表)。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设3名成员,由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公司董事长左洪波先生、普通合伙人委派代表路正通先生、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委派代表朱明君先生组成。左洪波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145,764,69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0%,左洪波先生及其配偶合计持有公司31.83%的股份;路正通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持有本公司股份847,8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1%。

  三、其他

  1、公司是否存在与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合作协议的情形:不存在。

  2、基金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或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达到5%以上的情形:不存在。

  3、公司与基金是否存在《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第三条规定的两个及以上合作投资事项:不存在。

  4、公司与基金是否存在《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第三条规定的合作投资事项,又购买基金直接、间接持有或推介的标的资产的:不存在。

  公司将根据本事项后续相关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6月27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20版)
   第A002版:综 合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聚焦万科股东大会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市 场
   第A009版:基 金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A013版:信息披露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A017版:信息披露
   第A018版:信息披露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数 据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投资的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的补充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事项的公告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公地址
变更的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1柳工02”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