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6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1版)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以及健康诉求提高导致医疗消费的升级,人们对于医疗资源的需求将日益增长,我国医疗服务行业将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而新医改政策所带来的政策红利将极大促进我国医疗服务行业的发展。2015年7月,公司收购完成澳洋健投,为转型大健康产业奠定了良好基础。上述交易完成后,随着对医疗服务产业的了解和熟悉、运营管理经验的不断积累,公司积极把握医疗服务产业发展机遇,持续关注相关投资机会,做大做强新兴主业。

  2、增强盈利能力,提升综合实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公司向大健康产业战略转型进程中提升公司综合实力的重大举措。首先,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澳洋医院三期综合用房建设项目、港城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等医疗服务产业项目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强医疗服务业务,提高医疗服务业务在公司营业收入中的比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其次,澳洋医学科研中心建设项目、澳洋健康医疗信息化项目能够显著提升澳洋健投的科研能力及信息化水平,使得公司紧跟医疗服务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保持较强的综合竞争力;此外,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提供必要的营运资金支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得到有力提升,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再上新台阶,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上市时主要从事粘胶短纤、玻璃纸的生产销售,以及蒸汽、电力的供应。2015年7月,发行人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置入了医疗健康业务。目前,发行人已形成了粘胶短纤和医疗健康两大主业并行的产业格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公司在医疗健康行业提升综合实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澳洋医院三期综合用房建设项目、港城康复医院建设项目、澳洋健康医疗信息化项目等医疗服务产业项目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强医疗服务业务,提高医疗服务业务在公司营业收入中的比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提供必要的营运资金支持。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在康复医院方面,澳洋健投旗下顺康医院在康复医疗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其康复医学中心同时开设神经康复科、骨关节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儿童康复科、疼痛康复科及重症医学科等,分为三个独立康复亚专业病区及两个合计约800平方米的康复治疗大厅,目前已经基本确立了在区域内康复医学专业的领先地位,并具有一定的规模水平和品牌影响力。

  在高端诊疗方面,一方面澳洋医院一贯重视先进设备投入,截至目前已拥有高能直线加速器、1.5T核磁共振、西门子双源CT、大型血管造影系统(DSA)、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高压氧舱等大型设备以及中心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重症加强护理病房(CCU)、净化层流手术室、物流传输系统、中心产房、静脉配置中心等先进的医疗设施设备。另一方面澳洋医院同样注重医疗人才队伍的建设,先后聘请孙振兴、闻兆章、丁继军等知名专家从事诊疗及人才培养工作。凭借上述医疗设备以及医院的优秀专家队伍,澳洋医院二期项目已开展部分高端体检、高端诊疗业务,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与发展态势

  在粘胶短纤方面,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了江苏张家港管理总部、新疆生产基地和江苏阜宁生产基地并重的战略布局,已成为大型的粘胶短纤生产企业之一。

  2013年、2014年以及2015年,公司粘胶短纤板块的收入分别为31.86亿元、28.60亿元以及22.94亿元,毛利分别为3.67亿元、2.08亿元、3.15亿元,随着行业周期性波动存在一定的起伏。未来随着整个行业将向高度集中度、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公司作为行业内大型企业之一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在医疗健康方面,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以医疗服务为基础,医药流通为延伸,致力于提供多元化优质医疗健康的产业布局。在医疗服务领域,公司构建了以澳洋医院为总院,杨舍、三兴、顺康等医院为分支,核心优势突出、辐射功能较强,立足基本医疗、兼具专科特色的医疗服务体系;在医药流通领域,公司形成了一个覆盖华东、面向全国的大型现代化医药配送网络。目前,公司子公司澳洋医药已成为华东地区规模最大的单体民营医药物流企业之一。

  2013年、2014年以及2015年,公司医疗健康板块的收入分别为16.37亿元、18.95亿元以及15.15亿元,毛利分别为1.62亿元、1.93亿元、2.09亿元,保持着较为稳健的良好发展态势。未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健康诉求提高导致医疗消费的升级,以及新医改政策带来的政策红利,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公司现有业务板块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在粘胶短纤领域,公司面临的主要的风险是周期性波动风险。粘胶短纤价格通常呈现周期性运行,根本原因是由于下游需求增长速度和全行业粘胶短纤产品供给能力的增长速度不能够动态匹配。

  对此,公司将采取提质增效、扩大差别化高端粘胶纤维比例、降低普通粘胶纤维产量、适当延伸产业链等措施,积极寻求与同行业国际最具优势的企业加强技术、产品和股权方面的合作。阜宁生产基地将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差别化产品比例、提升盈利能力;新疆生产基地将淘汰落后产能、适度向下游扩展,以分享国家和新疆自治区关于鼓励新疆纺织工业发展的政策红利。

  在医疗健康领域,公司面临的主要的风险竞争加剧风险。随着医疗体制深度改革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越来越多的民营资本将进入本行业,行业内将发生更加激烈的竞争

  对此,公司将加大投资力度,加快产业布局,打造澳洋医院中心支撑和分支机构联动的总分院医疗服务体系,实现流通领域专业化运作和业务模式多样化,突破康复专科多点布局,构造区域信息化平台和健康管理龙头,涉猎生物制药和耗材器械生产销售,固化区域产业链协同发展模式。公司将以内延发展和外延扩张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医疗健康产业大发展,力争做大做强医疗健康这一新兴主业。

  六、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与完善,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按照《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内容,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主营业务发展,加强募集资金效用,提升盈利能力

  1、深耕现有业务,努力加快发展

  公司将继续深耕现有业务,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股东长期回报提供保障。在粘胶短纤方面,公司制定了提质增效、扩大差别化高端粘胶纤维比例、降低普通粘胶纤维产量、适当延伸产业链的发展战略,积极寻求与同行业国际最具优势的企业加强技术、产品和股权方面的合作。在医疗健康方面,公司将继续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品质,引进优秀人才与先进设备,增加科研投入,加大对于高端医疗及康复医疗领域的开发,不断满足医疗服务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

  2、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使其尽快建成并产生预期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港城康复医院建设项目”、“澳洋医院三期综合用房建设项目”、“澳洋医学科研中心建设项目”和“澳洋健康医疗信息化项目”,上述项目均已经过充分细致的研究论证。其中,“港城康复医院建设项目”以及“澳洋医院三期综合用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是落实国家医疗服务深化改革政策的重要体现,也是公司积极应对行业发展新态势的有力举措,有利于深化现有医疗服务业务,同时拓展医疗服务范围,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澳洋医学科研中心建设项目”是实现公司医疗服务业务升级的必要举措,有利于在场地、设备等硬件条件上满足公司前沿医学科学技术的研发需要,同时为公司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澳洋健康医疗信息化项目”将进一步推动澳洋健投“互联网+”服务建设,使得医疗健康业务具备线上线下良性互动、连锁可复制、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挖掘的功能。经测算,“港城康复医院建设项目”以及“澳洋医院三期综合用房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均良好且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总体而言经济可行。

  同时,公司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制约了公司通过债务方式融资的能力,也使得公司抗风险能力减弱、财务费用较高。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在满足公司经营需要的同时,还能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为公司稳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精神,公司2015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15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于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与完善。同时,公司也已经制定了《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七、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控股股东澳洋集团有限公司做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1)不越权干预澳洋科技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澳洋科技利益,切实履行对澳洋科技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澳洋科技的相关制度及本公司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公司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澳洋科技修订相关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做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学如及其一致行动人沈卿做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1)不干预澳洋科技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澳洋科技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澳洋科技的相关制度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澳洋科技修订相关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章制度,对本人做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的,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章制度,对本人做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宜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6-37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7月14日下午14:00在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国际大厦A座1215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非关联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2.1公司与武汉京汉大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2.2公司与温州思瑞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2.3公司与田显斌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2.4公司与乐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2.5公司与南通乐源汇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2.6公司与上海晶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2.7公司与张家港市金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2.8公司与张家港市金城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3、审议《关于公司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关联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4、审议《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6.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6.2发行方式及时间

  6.3本次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6.4本次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6.5限售期

  6.6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6.7上市地点

  6.8决议有效期

  6.9募集资金投向

  7、审议《关于<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保证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上述第1、3、4、10、11、12、13项议案,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公司对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相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6月28日《证券时报》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下午14:00开始。

  2、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8日

  3、会议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国际大厦A座1215室

  4、召集人: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下午15:00至2016年7月14日下午15:00。

  6、出席对象:

  (1) 凡2016年7月8日下午3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向公司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等相关人员。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至股东大会召开前的正常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国际大厦A座1520室,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72

  2、投票简称:澳洋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7月14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澳洋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输入下列对应委托价格:

  ■

  (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代表同意。2代表反对,3代表弃权,如下表所示: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如下表所示:

  ■

  6、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7、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8、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国际大厦A座1215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超

  电话:0512-58598699

  传真:0512-58598552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国际大厦A座1520室

  邮政编码:215618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日期: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

  注:委托人应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填入分配投票权数量,做出投票指示;委托人分配投票权数量不得超过所拥有的累积投票权数,如果超过,则对该次累积投票的委托无效,视为弃权。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2016年 月 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20版)
   第A002版:综 合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聚焦万科股东大会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市 场
   第A009版:基 金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A013版:信息披露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A017版:信息披露
   第A018版:信息披露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数 据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华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