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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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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原章程第六条规定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783.9226万元。

  修改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0978.8797万元。

  二、 原章程第十九条规定如下:

  公司股份总数为116783.9226万股, 均为普通股。

  修改如下:

  公司股份总数为370978.8797万股, 均为普通股。

  本章程修正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公告之日起实施。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6-093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满足公司对外投资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结合公司的财务、经营现状,公司初步拟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方案需要审议的条款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各期发行规模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后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程序。

  3、债券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该期限混合品种或含权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利率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5、发行对象

  本非公开次发行公司债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200名特定对象发行,特定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

  6、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8、承销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9、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本次债券的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转让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利率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含权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让方式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备案及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本次债券的登记、清算和交收等事项,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6、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具体金额等;

  7、如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增加债券内外部增信措施;

  4、暂缓新增债务或者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本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债券的发行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6-094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南建设”)六届董事会三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6月2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7日在公司二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共计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锦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非公开发行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债券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结合公司的财务、经营现状,公司初步拟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方案需要审议的条款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各期发行规模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后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该期限混合品种或含权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利率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对象

  本非公开次发行公司债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200名特定对象发行,特定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承销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债券的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转让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利率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含权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让方式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备案及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本次债券的登记、清算和交收等事项,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6、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具体金额等;

  7、如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增加债券内外部增信措施;

  4、暂缓新增债务或者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51 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31607.6293 万股股份。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3月 29日出具的了大信验字[2016]第 15-00009 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6783.9226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48391.5519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16783.9226万股增加至148391.5519万股。该股份已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6月15日实施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148391.5519万元变更为370978.8797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48391.5519万股增加至370978.8797万股。

  鉴于此,拟对《公司章程》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原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783.9226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6783.9226万股, 均为普通股。

  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0978.8797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70978.8797万股, 均为普通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16 年 7 月12日(星期二)下午 2 点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在江苏海门上海路 899 中南大厦 20 楼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详见刊登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6-095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六届董事会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7月13日(星期三)下午2: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6年7月12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年7月13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6日,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海门市上海路899号中南大厦20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6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6年7月6日至7月13日之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00—下午17:00(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江苏海门市上海路899号中南大厦722室;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为通过网页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其它事项

  1、联系地址:江苏省海门市上海路899号722室

  邮政编码: 226100

  联系电话:(0513)68702888

  传 真:(0513)68702889

  联 系 人:张伟

  2、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七、备查文件

  1、中南建设六届董事会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1

  2、投票简称:中南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7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 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16年7月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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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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