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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6-35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和变更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6月28日下午2: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票时间:2016年6月27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时间:2016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冷俊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股份416,370,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008,327,309.00股的41.293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16,370,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008,327,309.00股的41.293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008,327,309.00股的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一)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选举冷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16,37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7,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2选举肖忠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16,37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7,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3选举檀国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16,37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7,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4选举张学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16,37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7,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5选举张新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16,37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7,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6选举孙继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16,37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7,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1.7选举尹项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16,37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7,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8选举翟新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16,37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7,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9选举王叙果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16,37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7,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1选举张旭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416,37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7,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2选举赵建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416,37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7,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3选举王武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416,37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7,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晓鸣 刘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 000400 证券简称: 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 2016-36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6月23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2016年6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公司董事肖忠文先生、孙继强先生分别委托董事檀国彪先生、张新昌先生代行表决权,公司董事冷俊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冷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1)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工作,经董事会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冷俊先生、董事檀国彪先生、独立董事尹项根先生、独立董事翟新生先生和独立董事王叙果女士组成,同意由董事长冷俊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肖忠文先生、董事张新昌先生、独立董事尹项根先生、独立董事翟新生先生和独立董事王叙果女士组成,同意由独立董事翟新生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冷俊先生、董事孙继强先生、独立董事尹项根先生、独立董事翟新生先生和独立董事王叙果女士组成,同意由独立董事尹项根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肖忠文先生、董事张学深先生、独立董事尹项根先生、独立董事翟新生先生和独立董事王叙果女士组成,同意由独立董事王叙果女士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冷俊先生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孙继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孙继强先生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马保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聘任姚武先生、魏剑啸先生、白慧女士、贾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董事长冷俊先生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李维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维扬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李维扬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2)。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和辛勤工作表示衷心地感谢。

  与会董事集体学习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及相关监管法规。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

  附件1: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简历

  冷俊先生,1963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南京大学EMBA,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电网控制研究所副所长、所长、院副总工程师,南京南瑞集团公司电网控制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等职。2013年12月起任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4年3月起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冷俊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6,000股;除在控股股东许继集团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

  附件2: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孙继强先生,1969年6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历任许昌继电器研究所结构研究室主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结构分公司总经理、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市场部主任、营销服务中心总经理;2016年4月起任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6年5月起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继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7,000股;除在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

  2、马保州先生,1966年4月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EMBA,正高级会计师。历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中电装备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1年6月至2016年6月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9月起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保州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42,046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的情形。

  3、姚武先生,1966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西安交通大学MBA,高级工程师。历任许昌继电器研究所信息处处长、科研处处长。1998年11月起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许昌继电器研究所常务副所长;2001年9月起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9月起至2016年3月兼任董事会秘书,2015年1月起兼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49,235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

  4、魏剑啸先生,1968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合肥工业大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许继电气城乡电网自动化系统部经理,许继工业电气自动化系统公司总经理,许继变压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12月至今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2月起兼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分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剑啸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

  5、白慧女士,1975年10月生,民盟盟员,大学学历,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历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直流输电系统公司管理部部长、综合管理处处长,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2月起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起兼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

  6、贾伟先生,1965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许继开关厂设计室主任、厂长、书记。2011年1月至2015年1月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智能中压开关分公司总经理、书记;2015年1月起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制造中心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

  7、李维扬先生,1976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士学位,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学位。2001年起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6年至2016年2月兼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主任;2011年6月至2016年3月兼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2016年3月起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维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附件3: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李维扬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邮政编码:461000

  联系电话:0374-3212348

  传真号码:0374-3363549

  电子邮箱:weiyangl@xjgc.com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代码: 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6-37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6月23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2016年6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公司监事张旭升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认真讨论,会议一致选举张旭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公司监事会对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和辛勤工作表示衷心地感谢。

  与会监事集体学习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相关监管法规。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28日

  附件: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简历

  张旭升先生,1966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浙江大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省电力试验研究所总工程师、副所长、党委委员,浙江省电力公司科技信息部主任、调度通信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总工程师,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冀北电力公司总工程师,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副主任等职。2016年4月起任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张旭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许继集团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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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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