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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4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6年6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1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资产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自公告之日起两年内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置换等品种),币种:人民币;金额:叁亿元整;有效期两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2、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置换等品种),币种:人民币;金额:肆亿元整;有效期两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3、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授信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贴现、票据置换等品种),币种:人民币;金额:叁亿元整;有效期两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4、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授信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品种),币种:人民币;金额:贰亿伍仟万元整;有效期壹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5、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授信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贴现、票据置换等品种),币种:人民币;金额:贰亿元整;有效期两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通知刊登于2016年6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4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6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资产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毅昌模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昌模板”,公司直接持股比例100%)由于经营不佳,为体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维护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公司拟通过整体股权转让的方式对毅昌模板进行处置,拟将持有的毅昌模板100%的股权转让给李策先生,并签署《股权转让及债务豁免协议》。以毅昌模板2016年5月31日账面资产、负债的评估价值为基础,转让价格初步商定为50万元。同时鉴于毅昌模板净资产为负值,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毅昌股份将毅昌模板对毅昌股份及子公司的债务进行部分豁免,豁免金额为1124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毅昌模板新股东李策先生承接毅昌模板所有资产并承担剩余债务。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资产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姓名:李策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桂林下路141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李策先生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李策先生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所在公司情况 名称:广州毅昌模板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法定代表人:丁金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新版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080369026Y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业 毅昌模板2016年5月31日的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单位:万元): ■ 2、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 根据广州同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毅昌模板工程有限公司拟企业整体转让涉及该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止2016年5月31日,毅昌模板的总资产评估价值为4848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5922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074万元。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相比无增减。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价格:公司转让目标股权价格为人民币50万元。 2、债务豁免:公司将毅昌模板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债务进行部分豁免,豁免金额为1124万元。 3、股权转让完成:交易双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由毅昌模板向其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手续完成后视为股权转让完成。 4、《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 (1)毅昌模板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本公司转让本协议项下的全部股权; (2)本公司有权决策机构通过决议,同意出让本协议项下的本公司所有的毅昌模板股权; (3)李策先生同意购买本协议项下的本公司转让的全部股权; (4)本协议已经双方签署; (5)如上述所载之先决条件未能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日历月内获得全部满足,则本协议不再生效,并视为自始就未签署。而且各方均互不承担责任。 五、资产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毅昌模板的股权,毅昌模板不再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不存在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其占用本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2、本次资产处置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减少相关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资产处置符合公司生产结构调节的需要,对公司主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并且上述处置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次股权转让及债务豁免预计将不会对公司的损益存在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资产处置还需要履行转让资产的移交过户手续,该交易行为能否在当年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对损益的影响数额还存在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资产评估报告; 3、股权转让及债务豁免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因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后,公司营业执照号发生了变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6年6月29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6年7月20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20日下午 2: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至 2016 年7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7月2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7月 19日 下午3:00 至 2016 年7月20日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13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会议室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7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1、2已由2016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其中第2项提案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该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6年7月19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6年7月19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联 系 人:郑小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0。 2.投票简称:毅昌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7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毅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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