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2期已于2016年6月28日结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84天。该运作期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30)的年化收益率为1.300%,本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31)的年化收益率为1.569%。 (2)2016年6月28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期的收益。 (3)若投资者于2016年6月28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以现金形式支付。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2016年第2期的收益支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既往各运作期收益情况,请参见刊登在2016年6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2期赎回开放日及2016年第3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5)截至2016年6月28日被冻结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划出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7)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2016年6月28日之前(含该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8)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本公告中的收益支付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其后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 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6年7月5日起,广州证券开始销售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代码:160416)、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0614)、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420),投资者可在上述基金的申购期内到广州证券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定投等相关业务。 详情请咨询: 1、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3963933 网址:www.gzs.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6期 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6期已于2016年6月28日结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33天。该运作期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28)的年化收益率为1.596%,本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29)的年化收益率为1.836%。 (2)投资者于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7日集中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期的收益,于2016年6月27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期的收益。 (3)若投资者于2016年6月27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以现金形式支付。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2016年第6期的收益支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既往各运作期收益情况,请参见刊登在2016年6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6期赎回开放日及2016年第7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5)截至2016年6月28日被冻结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划出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7)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2016年6月28日之前(含该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8)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本公告中的收益支付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其后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 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6月28日起对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长高集团(股票代码:002452)、华光股份(股票代码:600475)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确定指数时采用中证协SAC 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