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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6-057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出反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反诉人(本诉被告)。 涉案的金额:股权转让价142,602,963元,违约金300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2016年5月20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收到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2016)川16民初15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珠海华澳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澳"、"乙方")就要求公司收购珠海华澳持有的云南昭通爱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通爱众"、"丙方")的23.39%股权一事提起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公司立即收购珠海华澳持有的昭通爱众的23.39%股权,并向珠海华澳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42,602,963元;2、判令公司向珠海华澳支付违约金300万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公司承担。 (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6-032)》)。 2016年6月20日公司向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安中院")反诉珠海华澳,6月28日,公司收到广安中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6)川16民初15号]。现将有关反诉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涉及反诉的双方情况 诉讼机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地址:广安市城南紫金街199号 反诉人(本诉被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庆红 住所: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珠海华澳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宗建 住所:珠海市吉大路2号国际会议中心写字楼10楼11号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内容 (一)本次反诉的情况及事实 公司与珠海华澳2013年12月3日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下称"协议"),协议第3.3条约定"在2015年底前,甲方按照有关程序以乙方2010年收购丙方股权时的投资额为基础并按照甲方收购乙方股权时的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年投资收益的方式收购乙方持有丙方的股权。"协议第6.2条同时约定"因不可抗力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终止或解除协议。" 协议签署后,由于2014年8月3日云南鲁甸发生6.5级地震,导致昭通爱众电站所有资产受到严重损毁,已不能发电,所有经营全部被迫停止,昭通爱众资产(包括股权价值)严重贬值,公司要收购可发电、能持续经营的标的物昭通爱众股权的合同目的已不可能实现。该不可抗力的发生(即鲁甸2014.8.3地震)符合合同6.2条约定的解除条件,因此公司在收到人民法院受理珠海华澳起诉要求履行协议3.3条收购股权的应诉通知后,立即向广安中院提起反诉,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及协议约定解除协议3.3条所约定的股权收购义务。 (二)本次案件的反诉请求 1、判决解除公司与珠海华澳2013年12月3日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第3.3条所约定的股权收购义务; 2、判决本案反诉诉讼费用由珠海华澳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民事反诉状; 2、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2016)川16民初1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6-058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情况 2016年6月28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上银行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本利丰"2016年第1079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本利丰"2016年第1079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伍仟万元整) 3、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4、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1%(扣除各项费用后) 5、产品起息日:2016年6月29日 6、理财期限:90天 7、提前终止权:在本产品中,农业银行有权在提前终止日行使提前终止权,终止该产品。提前终止日为产品到期前每个自然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如产品存续期不跨月则提前终止日为产品起息日后5个工作日内。 8、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安全性及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与该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实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40,000.0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剩余额度为10,00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理财产品交割单。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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