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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06-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版)

  二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

  12016年5月4日起更名为“国家电投集团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22016年5月12日起更名为“国家电投集团乌拉特中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32016年5月10日起更名为“国家电投集团达茂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42016年5月9日起更名为“国家电投集团磴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52016年4月1日起更名为“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62016年1月21日起更名为“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

  72016年4月19日起更名为“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

  12016年4月21日起更名为“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2016年4月28日起更名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遵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2016年5月4日起更名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32016年5月9日起更名为“国家电投集团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12016年4月5日起更名为“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22016年4月26日起更名为“国家电投集团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32016年5月5日起更名为“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主要的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主要的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表:

  ■

  3、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前身为成立于2003年6月的中电投东北分公司。该公司以火力发电为核心产业,经营范围延伸至供热、电力设备检修、煤炭以及煤化工等相关领域,资产主要分布在辽宁沈阳、大连、抚顺、阜新及内蒙古和黑龙江地区。

  截至2015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32.42亿元,负债总额147.41亿元,所有者权益85.01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18亿元,净利润4.24亿元。

  (2)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于1994年在香港成立。1998年底,中电国际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改组为国家电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2年底,中电国际按照国务院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整体部署,整建制划转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成为发行人的核心企业、旗舰企业和境外融资载体、国际化发展载体和境外资本运营中心。该公司主要从事电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海外投融资和资本运营。

  截至2015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220.47亿元,负债总额789.88亿元,所有者权益430.59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5.02亿元,净利润61.22亿元。

  (3)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东能源)成立于1999年12月,注册资本33亿元,是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65%。蒙东能源的经营范围为:煤炭、电力、铝业、铁路、煤化工(危险品除外)、水库开发、投资;国有土地租赁、矿业权出租、机电设备租赁、专用线铁路运营、装卸;房屋租赁;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检测;环保检测;报纸广告业务;培训;水产品养殖;工业供水;煤矿工程建设咨询;餐饮、住宿;电力企业管理、设计、制作电视广告、自办电视栏目、报纸发行(分支机构经营)。截至2016年3月31日,蒙东能源持有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天煤业)59.22%的股份。露天煤业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16.34亿元。

  截至2015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48.98亿元,负债总额308.69亿元,所有者权益140.28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7.59亿元,净利润-2.65亿元。该公司经营出现亏损,主要是煤炭价格下跌造成。

  (4)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出资方为:国家电投75%,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5%。2008年1月国家电投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委托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港口、电力、煤炭、物流产业建设和经营。

  截至2015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27.71亿元,负债总额103.80亿元,所有者权益23.92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34亿元,净利润-2.71亿元。该公司经营出现亏损,主要系煤炭价格下滑所致。

  (5)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25日,由中电投宁夏能源公司和宁夏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青铜峡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重组设立,全面负责国家电投在宁夏项目的投资、建设、发展和生产经营管理。

  截至2015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36.01亿元,负债总额246.09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0.92亿元,实现净利润-12.08亿元。该公司经营出现亏损,主要系当期电解铝价格下跌所致。

  (6)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元”)成立于2000年11月,前身为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2月30日,公司名称变更为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16年5月13日《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企业名称变更及债务承继的公告》,贵州金元名称变更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5月4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目前,贵州金元全资及控股装机655.55万千瓦(其中火电584万千瓦,水电71.55万千瓦),管理装机约1,160万千瓦。

  截至2015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33.60亿元,负债总额479.03亿元,所有者权益54.57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5.14亿元,净利润-6.27亿元。该公司经营出现亏损,主要系煤炭价格下滑所致。

  (7)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深银监复〔2004〕186号、银监复〔2005〕42号),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收购重组深圳赛格集团财务公司基础上,改制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05年2月23日中电投财务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4亿元人民币,由国家电投控股。2010年,中电投财务金融板块资产规模达到337亿元,业务已覆盖集团分布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成员单位。

  截至2015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27.23亿元,负债总额251.48亿元,所有者权益75.75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70亿元,净利润9.04亿元。

  (8)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成立于1998年6月4日,并于2003年10月14日在境内成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同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上海电力是由发行人控股的大型发电公司。2005年11月,上海电力顺利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截至2016年3月31日,上海电力的股权结构情况:发行人持股比例为43.02%;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6.98%;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67%。

  截至2015年末,上海电力资产总额519.91亿元,负债总额363.40亿元,所有者权益156.51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0.06亿元,净利润22.30亿元。

  (9)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达环保”)是由发行人控股的以环保工程及服务为主业的上市公司。远达环保于1994年6月30日由四川省电力公司等8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共同发起成立,1997年第一大股东变更为重庆市电力公司,2000年11月1日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02年底因电力体制改革,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12年12月,远达环保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资产的交割工作,不再持有发电资产,转而大力培养环保业务,主要包括脱硫脱硝工程总承包、脱硫特许经营、脱硝催化剂制造、中低放核废处理业务等。2012年,经股东大会审议,远达环保中文名称变更为“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7月17日,远达环保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获得了重庆市工商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名称由原“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4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2016年5月12日,公司证券简称由“中电远达”变更为“远达环保”。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持有远达环保的股权比例为43.74%。

  截至2015年末,远达环保资产总额85.60亿元,负债总额34.52亿元,所有者权益51.08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36亿元,净利润3.13亿元。

  (10)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能源”)为发行人控股的A股上市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注册资本为55,113.66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固旺。经营范围为:热力供应;代收代缴热费;自有房屋租赁;国内劳务派遣;电力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东方能源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营业务,担负着石家庄市民用供热及冶金、化工、机械、造纸、棉纺、印染等多家工商企事业单位的热力供应。2016年4月19日,东方能源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东方能源公司名称变更为“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5月5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持有东方能源33.37%的股份,为东方能源的控股股东。

  截至2015年末,东方能源资产总额53.01亿元,负债总额29.81亿元,所有者权益23.20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60亿元,净利润4.47亿元。

  4、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经营情况介绍如下:

  (1)淮沪煤电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21.00亿元,经营范围为火力发电及销售,粉煤灰销售,煤炭生产、洗选及销售,煤矸石销售。截至2015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77.34亿元、负债51.38亿元、所有者权益25.95亿元;2015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6亿元,净利润2.16亿元。

  (2)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东北地区投资最大的能源投资项目和第一座核电站,按照工程计划一期工程四台机组将于2015年底全面发电,四台机组全部运行后年发电量达到300亿度。截至2015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643.41亿元、负债527.18亿元、所有者权益116.23亿元;2015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40亿元,净利润0.14亿元。

  (3)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拥有两台当前国内已建成的单机容量最大、技术水准最高的90万千瓦超临界进口燃煤发电机组,总投资约100亿元。连续两年发电量均超过100亿千瓦时,发电能力占到整个上海的15%。截至2015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2.67亿元、负债13.27亿元、所有者权益39.41亿元;2015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94亿元,净利润5.30亿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公司法》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系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出资比例占公司实收资本的100.00%。

  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七、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

  注:国家电投第一届董事会目前有6名董事:王炳华、孟振平、朱鸿杰、刘宝瑛、李家模、杨继学。目前职工董事尚在选举中。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从业简历

  王炳华先生,出生于1954年,硕士,毕业于武汉水利水电大学电力系统及自动化专业,曾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孟振平先生,出生于1962年,硕士,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高级会计师。曾任山东省邹县发电厂副厂长、党委委员,山东省电力局经营部副主任,山东省电力局副总会计师,国家电力公司审计局副局长,国家电力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副主任,国家电力公司综合计划与投融资部主任,河南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党组成员。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党组副书记。

  朱鸿杰先生,出生于1954年,大学本科。历任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务司处长、副司长,中国进出口银行计划资金部总经理、对外优惠贷款部总经理、卖方信贷一部总经理,中国进出口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刘宝瑛先生,出生于1953年,大学本科。历任对历任洛阳玻璃厂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工会副主席,洛阳玻璃厂厂报总编辑、党委宣传部部长,洛阳玻璃厂党委副书记,洛玻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洛玻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洛玻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洛玻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李家模先生,出生于1950年,大学本科。历任历任航空航天工业部体制改革司政治协理员(副处级),航空工业总公司生产企管局综合处处长兼政治协助员,航空工业总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综合处长,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总署稽察特派员助理(正处级),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正处级专职监事、副局级专职监事、正局级专职监事。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杨继学先生,出生于1950年,硕士研究生。历任历任葛洲坝工程局党委办公室干部、法律顾问处处长,葛洲坝工程局第五工程公司总经理、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常委兼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常委,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常委、战略咨询委员会主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余剑锋先生,出生于1965年,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8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党员,清华大学核反应堆工程专业毕业。曾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核电部主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江苏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马璐女士,出生于1966年,北京理工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博士,曾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业务六部副总经理,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业务二部副总经理,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副总裁,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时家林先生,出生于1962年,山东工学院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曾任济南供电局局长、党委委员,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总经济师,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职工董事、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甘肃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甘肃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西北电网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市)电力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董事,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魏锁先生,出生于1959,武汉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硕士,曾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筹备组组长,河南省电力公司党组成员、干部处处长,河南省电力工会主席,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人力资源临时负责人、主任,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人力资源部主任、国核大学校长,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王益华先生,出生于1966,长沙电力学院会计专业毕业,曾任湖南省电力公司财务处处长,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预算监督高级主管,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副主任,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临时负责人,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夏忠先生,出生于1962年,本科学历、博士学位,陕西机械学院水利系水工专业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邓文奎先生,出生于1957年,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文艺学专业毕业。1972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权和债券。

  八、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经营范围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与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建设及监理;招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介绍

  公司以电力生产和销售为主要业务,电力销售收入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通过调整产业布局,形成了以煤炭为基础、电力为核心、有色冶金为延伸的煤—电—铝产业链,并向金融、电站服务等业务延伸。

  公司资产分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缅甸和几内亚等地,拥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票代码:【600021.SH】)、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原重庆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远达环保,股票代码:【600292.SH】)、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吉电股份,股票代码:【000875.SZ】)、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能源,股票代码:【000958.SZ】)、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露天煤业,股票代码:【002128.SZ】)五家上市公司;拥有在香港注册的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中电国际),并通过中电国际拥有两家在香港上市的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和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中电新能源);拥有蒙东、青海、宁东、新疆、贵州五大产业集群;拥有承担流域开发的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河水电)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五凌电力);拥有在电力设备成套服务领域中业绩突出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电能成套);拥有大型煤炭企业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蒙东能源);拥有承担西电东送重要任务的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元公司);拥有控股的山东海阳核电项目,等比例控股的辽宁红沿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

  2013-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公司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亿千瓦时、万吨

  ■

  2013年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3,6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3%;原煤产量6,834万吨,同比增长13.03%;电解铝产量273万吨,同比增长1.49%。2014年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3,8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9%;原煤产量7,379万吨,同比增长7.97%;电解铝产量267万吨,同比下降2.20%。2015年公司完成发电量3,8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07%;原煤产量7,369万吨,同比下降0.13%;电解铝产量249万吨,同比下降6.86%。2016年1-3月公司完成发电量949.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6%;原煤产量1,936.33万吨,同比下降4.43%;电解铝产量52.12万吨,同比下降15.90%。

  2013-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及毛利的构成情况如下:

  2013 -201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亿元

  ■

  2013-201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亿元

  ■

  2013 -201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情况

  单位:亿元

  ■

  2013 -201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

  注:“其他”项目中包括热力、金融、物流、检修、工程管理、委托运行、环保、设备成套、辅业等其他经营项目。

  (三)发行人各业务板块分析

  1、电力板块

  (1)概况

  做为我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公司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火力发电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高,水电装机比例在五大发电集团中最高,同时,公司也是最早拥有核电资产的五大发电集团之一。

  在五大发电集团中,公司的水电比例最高。国家政策规定,水电发电量优先上网,且利润率较高,因此水电将直接受益,较高水电比例的电源结构还有利于缓解电煤价格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现有水电主要分布在黄河上游的青海、甘肃、宁夏自治区,沅水流域的湖南、贵州省,红水河流域的广西省,以及江西、重庆、福建等省份,在黄河上流和长江支流的沅水流域占有优势。

  公司电源结构相对较好,拥有控股的山东海阳核电项目,等比例控股的辽宁红沿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参股5个运行核电厂和6个在建核电项目,并在广西、辽宁、湖南、吉林、重庆等省市进行了核电项目前期工作。

  (2)装机容量及装机结构

  2013-2015年末及2016年3月末装机容量情况

  单位:万千瓦

  ■

  截至2014年末,公司可控装机容量为9,667.47万千瓦,同比增长7.80%。其中火电机组装机容量6,333.36万千瓦,占比65.51%,同比增长2.00%;水电机组装机容量2,070.68万千瓦,占比21.42%,同比增长7.56%;风电机组装机容量667.23万千瓦,占比6.90%,同比增长41.54%;其他装机容量596.20万千瓦,占比6.17%,同比增长64.59%。

  截至2015年末,公司可控装机容量为10,740.15万千瓦,同比增长11.10%。其中火电机组装机容量6,827.39万千瓦,占比63.57%,同比增长7.80%;水电机组装机容量2,094.30万千瓦,占比19.50%,同比增长1.14%;风电机组装机容量997.83万千瓦,占比9.29%,同比增长49.55%;其他装机容量820.63万千瓦,占比7.64%,同比增长37.64%。。截止到2016年3月末,公司可控装机容量达到11,003.60万千瓦。

  (3)电力生产

  近三年及一期发电情况

  单位:亿千瓦时

  ■

  2015年,公司共计发电3,808亿千瓦时,其中火电发电量2,754亿千瓦时,占公司发电量的72.33%;水电发电量728亿千瓦时,占公司发电量的19.12%;风电及其他发电量326亿千瓦时,占公司发电量的8.56%。

  近三年及一期设备平均利用小时

  ■

  从发电机组运行水平看,2013年-2015年,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分别为4,912、4,572和4,242,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分别为3,565、3,623和3,487,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分别为1,917、1,922和1,758。受下游需求减弱影响,近三年火电和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整体有下滑趋势。

  近三年及一期煤耗指标

  ■

  在供电煤耗方面,公司注重节能减排,通过提高管理运行水平、关停小机组、以及投运大机组等有效措施,使公司单位供电标准煤耗近三近及一期持续下降,分别为315.02克/千瓦时、309.73克/千瓦时、307.50克/千瓦时和296.77克/千瓦时。

  (4)燃料采购

  近三年及一期,电煤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

  公司的电源结构以火电为主,煤炭占电力成本的60%以上。2013年至2015年,公司煤炭采购量分别为11,389万吨、14,123万吨及12,984万吨。

  2013年以来,公司煤炭采购均价呈逐年下降趋势,近三年及一期煤炭采购总平均价格分别为412.64元/吨、373.45元/吨、309.53元/吨和279.46元/吨。价格同比下滑主要是受煤炭市场整体下行的影响,煤炭价格低位运行。

  公司近年来大力实施煤电联营战略,其丰富的煤炭资源保障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近年来公司的电煤自给率基本稳定在30%左右。除自给煤炭外,公司发电所需电煤主要采购自下属发电企业周边供应商。下属发电企业一般会与长期合作的供应商签订年度合同进一步保障公司煤炭采购的稳定性,重点合同煤价格一般低于市场煤价格。

  (5)售电量及售电价

  近三年及一期上网电量情况

  单位:亿千瓦时

  ■

  近三年及一期售电价

  ■

  售电方面,2013-2015年,公司的上网电量保持平稳。其中火电上网电量分别为2,542.21亿千瓦时、2,525.67亿千瓦时和2,439.41亿千瓦时,水电上网电量分别为689.78亿千瓦时、724.62亿千瓦时和721.15亿千瓦时,风电上网电量分别为60.18亿千瓦时、88.39亿千瓦时和113.77亿千瓦时。公司主要发电企业所发电量均供应当地所属电网,基本采用月结月清、现金划款的方式进行电费的结算。近三年公司平均电价保持平稳。

  (6)节能减排情况

  2008年5月,随着国家电投集团开封光明电厂2号机组13.5万千瓦火电机组顺利关停,正式宣告完成“十一五小火电关停目标”,公司全年累计关停小机组24台245.5万千瓦,成为首个提前两年完成小火电关停任务的发电集团。

  2010年公司关停小火电机组15台,共201.67万千瓦;截至2010年末,公司共关停小火电机组128台,合计900.884万千瓦。此外,截至2010年末,公司的脱硫机组总装机容量达到4,853.5万千瓦,占公司煤电装机容量的98.1%。

  2011年公司全年关停小火电100万千瓦,二氧化硫减排4.5万吨,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减排任务;供电煤耗全年下降10.99克/千瓦时,五大发电集团降幅最大,折合减少燃料成本18亿元。综合厂用电率下降0.6个百分点,相当于增加上网电量16.3亿千瓦时,增加收益6.4亿元。2012年公司脱硫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690.88万千瓦,占公司火电装机容量的比例为99.70%;当年供电煤耗同比下降4.7克/千瓦时,二氧化硫减排3万吨。

  2015年,公司供电煤耗完成307.50克/千瓦时,同比降低2.23克/千瓦时。2016年1-3月,公司供电煤耗进一步降低至296.77克/千瓦时。

  (7)火电行业产能过剩应对措施

  火电行业属于产能过剩行业,行业整体盈利能力呈下滑趋势。面对火电行业产能过剩的情况,为保障公司盈利水平,公司计划采取下列措施:

  ① 抓住发展窗口期,加快推进火电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

  认真梳理前期项目,提出开发前期项目的指导意见;大力推动煤电科技创新,深入开展大容量、高参数、二次再热、发电煤耗低于250g/kwh的清洁高效利用煤电机组研究,以此申报国家洁净煤发电专项试点;充分挖掘现有优质资源,在东部地区利用已有的优越厂址资源,开发大型港口煤电一体化项目;紧密围绕煤电基地和特高压输送通道,开发建设一批竞争力强的大型煤电项目,加快发展白音华坑口、哈密大南湖、神头三期等项目;深入贯彻国家十三五规划的精神指示,大力支持湖北黄冈、江西上饶、江西井冈山、贵州威宁等项目开发建设;审慎推进集中式燃气热电(冷)联产发电机组。在城市商业集中区或工业园区内,优化发展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认真布局燃机电站项目,研究在江苏、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合作建设LNG接收站的可行性,实现燃机项目自供气,创新燃气发电运营模式。

  ②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推行市场化EPC:完善EPC合同范本,明确各方权力和责任,通过招标确认工程总包方,形成工程建设市场化EPC和委托管理并重的管理格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工程奖励机制,加大奖罚力度,强化监理责任的落实,建立项目经理评价体系,评价结果纳入干部管理和招投标管理;加强信息化管理:建设火电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现场监控系统,推行安全、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工作,以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认真吸取茶园项目汽轮机设备制造质量问题教训,改进设备监造工作,不断完善火电工程质量典型案例分析数据库,开展关键节点质量督查,狠抓机组深度调试,抓好机组达标投产和工程创优工作,确保机组投产达设计值;抓好工程进度管理:充分做好开工前的各项策划,坚持“前紧后松”原则,严格新建项目开工标准管理;控制好工程造价:坚决贯彻成本竞争理念,落实集团公司火电建设技术路线和指标标准,继续深入开展设计优化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好工程造价。

  ③ 强化精细管理,促进生产运营指标不断改善

  组织对指标严重落后的电厂进行评估,学习借鉴先进电厂的经验,促进其改进提高:强化检修管理,在检修管理中坚持“三制一化”,加强对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督和检查,确保机组修后安全稳定运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设计值;强化运行管理,严格规范“两票三制”,推广在线运行优化系统和坚持开展运行小指标竞赛,确保设备标准状态运行;强化环保管理,充分发挥环保在线监测系统作用,强化对超标机组的严格管理,确保机组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强化技术监督,逐步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体系,规范技术监督计划落实,确保技术监督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加强燃料精细化管理,应用先进设备和科技手段,实现入厂煤计量采制自动化、化验管理网络化、煤场管理数字化、燃料管理全过程信息化;策划安排好明年的技术与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各级人员的技术能力与水平。

  ④ 研究应用新技术,不断提升节能环保技术水平

  明晰火电发展技术路线。重点是1000MW、600MW大容量高参数机组和350MW供热机组的优化设计技术规定;根据国家燃煤机组超低排放要求,跟踪研究国内最新、最先进技术,确定集团公司超低排放改造技术路线;继续以机组达设计值为抓手,开展机组节能空间诊断;针对诊断发现的问题以及在供热、通流改造等重大节能项目上,研究应用新技术;持续开展行业内同类机组能耗指标对标,按照一厂一策、一机一策的原则,制定改进措施和改造计划并抓好落实。

  ⑤ 研究应对电改新政策,积极推进综合智慧能源发展

  密切跟踪新电改配套文件的出台,组织专题学习宣贯,为后续工作提供支持;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尽快投入工作;深入贯彻集团公司供热专题座谈会精神,组织起草集团公司综合能源服务指导意见和供热业务管理制度,编制好集团公司综合智慧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科技项目;加快推进配售电项目落地,不断调整完善南昌临空港和港桥工业园区配售电项目规划,推动项目尽快落地;组织好后续试点项目申报工作,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试点项目名单;把握工作节奏,掌握工作技巧,密切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电网,以及其他发电企业的沟通协调。

  (8)核电项目运营情况

  ① 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海阳核电项目:公司控股核电项目为山东海阳核电项目。山东海阳核电项目业主为山东核电有限公司,作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全面负责海阳核电站的设计、建造、运营管理。山东核电有限公司由6家股东出资设立,分别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65%)、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0%)、烟台蓝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中国国电集团公司(5%)、中核核电有限公司(5%)、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5%)。

  山东海阳核电厂厂址建在向海突出、犄角状海岬地形的半岛东部,厂址自然地坪标高为5-12m。结合电厂总体规划,电厂防洪方案采用“干厂址”方案,即将电厂厂坪标高定在包括波浪影响的设计基准洪水位(DBF)之上,电厂与核安全有关区域厂坪标高确定为8.40m,确保电厂防洪安全,满足有关核安全法规的要求。

  海阳核电项目作为首批国家第三代核电技术的自主化依托项目,采用AP1000核电技术路线。AP1000技术以其特有的非能动安全系统和模块化设计成为目前世界上安全性高、先进的核电技术。

  辽宁红沿河核电项目:辽宁红沿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4号机组)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CPR1000技术路线、二期工程(5—6号机组)采用具有三代核电技术特征的ACPR1000技术路线,项目业主为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全面负责红沿河核电站的设计、建造、运营管理,核电站的建设和管理由公司通过委托协议委托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全面参与的方式进行。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由3家股东出资设立,分别为:中广核核电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45%)、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公司,45%)、大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

  ② 公司控股核电项目安全检查与管理情况

  核电站的安全文化是国际核能界在三哩岛和切尔诺贝利事故后提出的关于核安全的概念管理,它是传统的纵深防御原则的扩充,也是核电站安全管理思想的一次重大突破。公司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工作方针,构筑坚不可摧的安全屏障,有效防范和杜绝核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核电站的设计、建造过程中,始终贯彻"纵深防御"的原则,通过在每一个技术环节都采取多种不同类型的技术手段,提供多层次的、重叠的安全技术保障,确保核建设的安全。建立起多重深度的安全管理机制,构建一道道相互重叠和补充的安全屏障,形成了纵深式的安全管理体系。该体系通过综合运用一整套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手段,对所有影响安全的关键因素进行分析、预防和控制,构建精细分工、安全授权、多层控制的安全管理组织。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从企业最高领导至每一个员工,任何人都不能凭借职权或经验而违规作业。

  核安全风险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技术、建造、运营、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四方面。中电投山东海阳核电厂采用AP1000核电技术路线,AP1000技术以其特有的非能动安全系统和模块化设计成为目前世界上最安全、最先进的核电技术之一,在发生严重事故后,对堆芯的冷却以及对安全壳大气的冷却等等完全可以在短时间内不依赖于外部电源以及人为干预而自行完成。从而保证三道屏障的完整性,进而避免放射性物质向环境的释放。最终保证厂区、工作人员以及公众的安全。

  中电投山东海阳核电厂厂址条件优越。在选址时,针对厂址区域可能的自然灾害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论证,采用先进和严格的技术措施对厂址进行了安全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获得了国家环保部和国家核安全局的批准。在选址时,充分考虑了地震的影响,均远离地震断裂带且都位于整体基岩上。资料表明山东海阳最大潜在地震震级为6级。山东海阳厂址附近沿岸及近海海域基本不存在发生较大海啸的机理,所以也就不会发生因海啸影响造成核电厂设备损坏等事故。

  从人口分布与外部人为事件、地震地质、工程地质及岩土工程、工程水文与取排水条件、极端气象等方面未发现厂址条件中存在与建设核电厂不相适宜的问题。国家核安全局于2010年9月19日下发了《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五、六号机组厂址选择工作审查意见书》(国核安发[2010]142号), “认为从核安全方面未发现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五、六号机组厂址与核电厂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该厂址是可以接受的”。

  在选址时,公司充分考虑了地震的影响。经国家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论证,认为红沿河厂址附件范围内,不存在能动断层;经国家海洋局组织论证,表明红沿河核电厂址无海啸影响。

  辽宁红沿河核电厂规划容量为六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二期工程采用自主研发的具有三代核电技术安全特征的ACPR1000技术方案扩建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ACPR1000是CPR1000加改进成熟技术的基础上,考虑福岛核事故的经验反馈、与HAF102法规的一致性要求、概率安全分析、在建机组SAR审评共性问题解决、URD/EUR的顶层安全要求、以及国内外同类机组运行经验反馈等方面,应用成熟技术实施改进形成的安全性、可靠性更高的技术方案,可满足CDF/LRE定量安全指标的要求,达到HAF102要求的安全水平,具备应对类似福岛事故的能力。

  2011年3月份发生的日本福岛核事故使核安全问题再次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事故发生后,我国政府迅速开展对核设施的全面安全检查,加强正在运行核设施的安全管理,全面审查在建核电站并重新评估、编制核安全规划,调整完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严格审批新上核电项目。2011年11月,核安全检查已经结束,有关评估报告基本完成。检查证实,我国正在运行的核设施是安全的,在建核设施也是受控的。我国正在加紧制定核安全规则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调整规划,努力提高核设施应对极端自然灾害能力和紧急响应能力,以确保核电站的安全运行。

  根据国家核安全局、能源局的需求,公司召集专家对山东海阳核电厂在建工程进行了安全评估和自查,结果表明,山东海阳核电厂建造期间安全管理可控在控,形势稳定;核电管理人员、运营人员的配备与培养满足工程需求;厂址条件优越,符合国家标准。因此,中电投山东海阳核电厂从技术、建造、运营、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四方面来看,建造风险较低。

  2、煤炭板块

  电为核心,煤为基础,产业一体化发展已经成为公司发展的特殊优势。公司优化产业结构,同时大力实施煤电联营战略,获得了丰富的煤炭资源储备,保障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发行人煤炭业务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78亿元、24.05亿元和41.13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5%、1.26%和2.17%;实现主营业务毛利润金额分别为24.01亿元、16.59亿元和15.59亿元,占公司毛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89%、4.22%和3.77%。煤炭板块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润中的占比较低且呈持续下降态势。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发行人煤炭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9.67%、68.98%和37.90%。受煤炭行业产能过剩及下游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煤炭价格持续下跌,公司煤炭业务毛利率报告期内持续下滑。

  公司的煤炭主要集中在蒙东地区。蒙东地区有着丰富的煤炭资源,是中国13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也是东北地区(含内蒙古东部)的主要煤炭生产和供应基地。公司蒙东地区煤矿主要由蒙东能源负责经营,主要分布在霍林河、白音华两大煤田,分布较为集中,均为露天开采。主要露天矿包括:霍林河1#露天矿、霍林河2#露天矿、白音华2#露天矿、白音华3#露天。2011年,公司还完成了对新疆四棵树煤矿项目的收购,该矿的产能为270万吨。2012年,公司新增生产煤矿1个,为产能60万吨/年的贵州桂箐煤矿;收购煤炭项目包括在伊犁地区收购的金鑫、金亿亨、开滦一号、巴彦岱干沟和永安煤矿5个规模9万吨/年小煤矿和在贵州收购的福平煤矿(30万吨/年采矿权)、田湾煤矿(45万吨/年采矿权)及宽阔坝煤矿(45万吨/年探矿权)。

  2015年末蒙东能源主要煤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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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公司通过打造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实现部分劣质煤炭的合理利用和就地转化,积极推进两个外送,一是建设蒙东煤电基地,将劣质煤资源就地转化,通过特高压电网进行“北电南送”;二是对蒙东褐煤进行提质,将优质褐煤外送至华东、华中和华南等缺煤地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蒙东能源产品的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内蒙古东部、辽宁省和吉林省,客户主要包括通辽坑口发电有限公司、东北电力燃料公司等。煤炭销售结算模式为:系统内部分执行当月发煤,次月结算;系统外执行绝大部分为现金结算,部分预汇款结算,少部分是票据结算。公司煤炭对外销售价格基本参考市场价格制定,2013-2015年平均售价分别为131.98元/吨、113.21元/吨和97.95元/吨。

  2013-2015年度煤炭产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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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以来,受蒙东能源以量保价策略影响,公司煤炭产量和销量均保持增长;2013-2015年,公司分别实现煤炭产量6,834万吨、7,378万吨和7,369万吨,分别同比增长13.03%、7.96%和-0.12%;同期,公司分别实现煤炭销量7,079万吨、7,421万吨和7,320万吨,分别同比增长12.85%、4.83%和-1.36%。受蒙东能源以量保价策略影响,公司煤炭产量和销量在2013、2014年保持增长,2015年略微下滑。为使自有煤炭资源能够充分利用,并降低发电成本,公司将自产煤炭通过自有铁路、港口和海运输送至南方,逐步形成跨区域煤电联营,以降低华东、华南等地区火电机组的燃料成本,并对上述地区的电煤供应提供较强保障。

  3、铝业板块

  (1)铝业板块经营情况

  铝业板块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较高,系电力业务之外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板块。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公司铝业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493.61亿元、424.26亿元和453.97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69%、22.28%和23.90%;同期实现主营业务毛利润金额分别为24.68亿元、11.76亿元和22.40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8.11%、2.99%和5.42%。从毛利率情况看,报告期内发行人铝业板块毛利率分别为5.00%、2.77%和4.93%。2014年毛利率下滑较明显, 2015年略有提升。

  公司从事电解铝业务的子公司主要包括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铝业”)和蒙东能源。电解铝产品的成本构成主要为电力、氧化铝、阳极碳块以及石油焦、改质沥青等,其中电力在成本中占比为30-40%,氧化铝占比约为40%。公司主要电解铝生产企业均配有自备电厂,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氧化铝采购方面,宁夏铝业国产氧化铝的采购比重约为2/3,进口氧化铝采购比重为1/3,其中国产氧化铝基本向中电投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铝业国贸”)采购,进口氧化铝通过中电投铝业国贸联系海外供应商,签订长期协议合同。中电投铝业国贸的集中采购,有利于获取更为优惠的价格,降低成本。宁夏铝业与中电投铝业国贸的结算采取先款后货政策。对于其余氧化铝,宁夏铝业主要向附近的山西等地采购,运输成本较低。蒙东能源原材料90%左右来自进口,进口地主要为印度、澳大利亚、美国等。蒙东能源已与香港中骏公司签定5年长单合同,锁定价格,每月一船,每船3-3.5万吨,青岛港交货。国内氧化铝结算方式为采用100%预付款方式现汇结算;进口氧化铝采用开立进口信用证押汇方式结算。氧化铝定价模式为按点价期内伦敦金属交易所(LME)铝期货比例价13.6%-17%之间定价。

  产品销售方面,公司铝产品主要销往华东、华南及东北地区;结算主要采用现金及银行承兑汇票,其中以现金结算为主。铝产品定价主要参照交货月铝锭现货价或交货月铝锭期货价。宁夏铝业销售主要客户包括广西百色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等;蒙东能源主要客户包括河北立中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和内蒙古霍煤鸿骏铝扁锭有限公司等。此外,宁夏铝业和蒙东能源部分产品通过中电投铝业国贸对外销售。

  2013-2015年度电解铝产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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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2015年,公司电解铝产能分别为289.30万吨、271.80万吨和248.50万吨,2013年以来基本保持平稳;电解铝产量分别为272.94万吨、266.92万吨和247.36万吨,销量分别为275.40万吨、267.91万吨和252.40万吨,整体而言发行人电解铝业务产量和销量维持稳定。

  2013-2015年,公司电解铝平均售价分别为14,548元/吨、13,475元/吨及12,106元/吨,下降幅度分别为7.18%、7.38%及10.16%,受市场行情影响,公司电解铝售价下降明显。2013-2015年公司铝业毛利润分别为24.68亿元、11.76亿元和22.40亿元,其中公司2014年铝业毛利润11.76亿元较2013年下降12.92亿元,下降幅度为52.35%,主要为电解铝售价下跌及成本上升造成行业毛利率大幅下降所致。

  截至目前发行人新建、扩建电解铝项目,电解铝生产符合国发[2009]38号文的要求。发行人下属电解铝生产企业未涉及工产业[2010]第111号文件所披露的《2010年电解铝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二批)》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第二批)》《2015年电解铝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

  (2)铝业板块经营业绩下滑应对措施

  2015年,面对经济下行、产能过剩、市场低迷、全行业亏损的严峻形势,发行人以打通产业链、降低用电成本为核心,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主要措施如下:

  ①围绕产业链建设,全力降低用电价格

  发行人积极推进产业链建设,持续降低用电价格,电解铝用电价格从2015年年初0.355元/千瓦时降至年底0.31元/千瓦时,降低0.045元/千瓦时。用电价格持续下降,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一是蒙东能源鸿骏铝电优化运行方式、增加铝侧用电负荷、严控网购电量,2015年底电价0.2381元/千瓦时,较年初降低0.08元/千瓦时,降低成本1,100元/吨。

  二是宁夏能源铝业推进自备电工作,青铜峡区域被确定为宁夏自备供电试点,实现青铝自备电厂对青铜峡350kA系列自备供电,电价0.3067元/千瓦时,较年初降低0.075元/千瓦时;宁东区域正在协调落实自备供电方案,推进临河电厂3台机组通过直连线路向宁东铝业供电,根据实际需要缴纳备容费。方案落实后,电价将控制在0.25元/千瓦时以下。

  三是黄河鑫业落实30亿度直购电,电价0.34元/千瓦时;同时争取政府补贴资金尽快落实。

  ②采取关停措施,彻底清理无效产能

  发行人按国资委开展亏损企业专项治理要求,对产业链未形成、扭亏无望和“僵尸”企业,进行关停或停产。2015年全年关停电解铝产能39.8万吨、停产37万吨,年底产能237万吨、运行产能200万吨,全年停产减亏3亿元,清产核资76亿元。具体措施如下:

  督导制定关停方案,确保电解系列安全停产,同时配合做好人员安置和资产保全工作。2月份关停眉山启明星12.5万吨产能,8月份关停天泰铝业10万吨产能,12月份启动关停通顺铝业17.3万吨产能,预计2015年年内完成。因矿石资源、环保指标难落实,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的鼎泰氧化铝也进入清算程序;对亏损严重的企业进行系列停产,降低亏损。宁东350kA系列27万吨产能7月份停产,黄河鑫业100台电解槽10万吨产能停槽后未大修启动。

  ③强化生产经营,努力推进降本减亏

  发行人立足自身,优化管理,加强挖潜,做好降本减亏工作。2015年11月份电解铝完全成本12,592元/吨,较年初降低2,110元/吨;氧化铝完全成本(山西铝业)2,200元/吨,较年初降低170元/吨。具体措施如下:

  推动各单位实现自备供电、直购电,关停高电价产能,电力成本较年初降低620元/吨;铝业国贸在价格优势地区加大氧化铝采购力度,优化山西铝业系统内供应,氧化铝采购价格较年初降低270元/吨;开展自产阳极运营诊断,从原料采购、达产达标等7个方面查找突出问题,督导整改落实,自产阳极成本较年初降低185元/吨,宁夏能源铝业、蒙东能源低于外购水平;加强生产对标,拓宽对标指标,电解铝综合交耗较年初降低13千瓦时/吨,氧化铝拜耳法工艺能耗较年初降低9千克标煤/吨,阳极煅后焦实收率较年初提高0.8%;铝业国贸及各生产单位拓展销售渠道,加强周边销售,销售费用较年初降低200元/吨。六是充分发挥设备潜能,山西铝业1-11月产量完成进度计划的110%,有效分摊固定费用,实现利润3.28亿元。

  ④做好节点控制,稳妥推进项目建设

  发行人积极推进电解铝项目备案,确保项目合法合规,稳妥推进铝土矿、氧化铝项目,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已建成电解铝项目均取得国家发改委同意备案的批复,白音华、扎铝二期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认定;瓦厂坪、大竹园铝土矿项目井巷工程完工,实际投资较初设概算降低5%,综掘工艺技术获得行业科学技术一等奖;优化务川氧化铝项目设计方案,推进主体设备大型化,概算投资低于3000元/吨,处于行业先进水平;推进山西铝业煤制气项目备案和环评审批,落实污染物排放指标,改造后氧化铝成本可降低100元/吨;推进山西铝土矿资源开发,完成贺家圪台矿可研报告收口审查,优化开采利用方案,控制投资概算。

  ⑤加强安全管理,突出重点领域治理

  发行人在做好铝业安全例行管理基础上,结合管理薄弱环节,加强重点领域的管控力度。具体措施如下:

  开展铝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部覆盖7家铝业公司,检查出问题232项,正在督导整改;开展铝业生产业务外委用工排查治理,督导各铝业公司全面排查在制度、资质、用工等方面的管理漏洞,加强外委用工管控力度;督导宁东350kA系列隐患治理,优化治理方案,确保治理质量。目前除二、三区电解槽阴极压接器隐患治理未完成外,电解厂房垂直度超差等隐患治理已全部完成,目前一区具备送电条件。

  未来,发行人计划采取如下措施应对电解铝行业盈利下滑的风险:

  ①打造铝电平台

  按照集团公司年中工作会确定的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为方向的战略定位,以及常规电力和新能源以区域或流域公司为主、其他业务以专业化产业公司为主进行战略管控的要求,积极推进铝电专业平台建设。按股权一体化、管理专业化、内外部交易市场化、购销集约化原则,实现铝电一体化管理、核算、发展,实现专业化生产和经营运作,进一步提升市场运作能力和水平。

  ②推动产业链建设

  全力推进铝电一体化,实现完全自备供电,大幅降低用电价格,确保存量资产具备竞争力。具体措施如下:

  推动蒙东能源鸿骏铝电落实市场化煤价,继续优化运行方式,降低电价。完成通顺铝业资产处置;推动宁东实现完全自备供电,按照以电定铝原则启动宁东350kA系列一、二区电解槽,在宁东实现完全自备情况下,统筹考虑青铝自备电厂至青铜峡铝业直连线路必要性、经济性,按宁东模式降低过网费,电价控制在0.26元/千瓦时左右;对于没有边际贡献、特别是亏损现金流的生产系列,要研究制定停产方案,尽快停产;推动黄河鑫业落实电价0.30元/千瓦时以内的直供电方案。同时尽快确定停产方案,减少亏损。

  ③做好降本减亏

  针对电解铝市场化程度高的特点和严峻的市场形势,按“生产与市场并举”思路,在抓好内部挖潜、降本增效基础上,加大市场运作力度,充分发挥电解铝金融属性,向市场要效益。具体措施如下:

  开展电解铝、氧化铝系统运营诊断,查找影响成本关键因素,加强问题整改,降低运营成本;继续落实自产阳极运营诊断整改,充分发挥设备潜力,进一步降低成本;定期召开市场研讨会,加强市场趋势研判,及时调整电解铝销售、大宗原材料采购经营策略。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市场盈利能力;组织制定评价标准,开展物资采购、铝产品销售、期货业务评价工作,提高铝业经营水平。

  ④推进项目建设

  坚持以电定铝、先电后铝原则,依托蒙东局域网,适时推进煤电铝联营项目;坚持合理资源自给率原则,在山西、贵州因地制宜开发铝土矿-氧化铝项目,确保新建项目具有绝对竞争力。具体措施如下:

  在供电价格不超过0.20元/千瓦时前提下,按煤电铝一体化原则推进白音华、扎铝二期项目;推进务川氧化铝项目备案,实现开工。瓦厂坪铝土矿试生产,大竹园铝土矿与务川氧化铝项目协同推进。氧化铝项目完全成本控制在1900元/吨以下;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划定矿区范围的要求,推进山西铝业贺家圪台矿设计工作,实现露采区开工;抓住山西铝业煤制气项目列入山西省有色行业三年推进计划时机,借鉴行业成熟做法,落实开工条件;按照国资委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几内亚项目开发方案,控制投资,寻找战略投资者,降低投资风险。

  ⑤抓好安全环保

  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继续做好铝业安全环保基础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编制铝业重点领域、危险区域技术规范,提高铝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按照铝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通报要求,督导各涉铝单位做好问题整改;抓好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有效防控措施,消除重大安全风险;按照国家发改委[2015]494号文要求,督导各铝业公司完成违规建成电解铝项目备案,完善环保审批手续,确保项目依法合规。

  ⑥推动改革发展

  按照集团公司总部职能定位转变要求,推动管理变革,重构管理模式。具体措施如下:

  根据集团公司“十三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要求,为推进煤炭、电力资源获取和消纳,制定铝业“十三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文化理念体系,切实树立“创新创造,持续奋斗,和谐共生”的核心价值观,将理念转化为日常行为;加强学习,打破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主动变革提升,树立新理念、锤炼新作风、构建新管理、打造新形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按照集团公司权力清单梳理工作要求,修订、完善铝业管理制度,简化、优化管理流程。

  4、其他业务板块

  公司其他业务包括热力、金融、物流、检修、工程管理、委托运行、环保、设备成套、辅业等其他经营项目。

  在热力业务方面,公司部分发电机组为热电联产机组,主要服务对象为电厂所在地区重点工业企业以及周边居民。为保障地方供热需求,地方政府在热力需求旺季一般会优先保证热电联产机组运行。通过热电联产,有效提高了公司发电机组平均机组利用小时。在金融方面,公司通过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人民币金融业务及外汇金融业务服务并获得相应收入。物流方面,公司为提高煤炭采购议价能力,实现规模效应,成立了专门的燃料公司作为煤炭集中采购平台(包括山西中电燃料有限公司、中电投东北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上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负责周边电厂燃煤的供应;由于该板块业务主要服务集团内企业,实现收入大部分均合并抵消。

  (四)安全生产及环保情况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经营的制度以及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办法,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加大了安全监管力度、完善了各层级安全生产责任奖惩考核体系、有效地防范了安全隐患,保证了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在煤炭生产板块,公司制订了《煤矿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办法》、《煤矿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办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防范煤炭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2013年,公司安全生产方面投入金额为15.06亿元。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环保方面,公司及下属公司不断建立健全环保制度。2011年11月7日环保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布2010年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电厂名单及处罚结果的公告,涉及公司下属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公司自备电厂。截至目前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自备电厂已通过通辽市环保局、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整改情况验收。2013年7月11日和7月15日,国家环保部派出督查组赴下属公司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习水发电厂进行环保设施专项督查。2013年10月12日,国家环保部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3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并公布了72家督查发现的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其中包括习水电厂。2013年10月28日,习水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习环罚【2013】4号),决定对习水电厂处罚如下:(1)责令立即按规定运行联单,并按规定期限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联单;(2)处罚人民币4万元。金元集团及习水电厂对通报的问题高度重视,已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整改措施已完成,罚款已缴清。上述整改措施不涉及停产停建事项,不会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其构成重大影响。

  (五)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

  发行人目前有效的《营业执照》中载明的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与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建设及监理;招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目前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电力的生产,与其《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证书载明的业务范围相符。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九、法人治理结构及相关机构最近三年内的运行情况

  (一)治理结构

  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公司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二)相关机构最近三年内的运行情况

  2013年,发行人共召开13次总经理办公会。2014年,发行人共召开13次总经理办公会。2015年,发行人共召开5次总经理办公会,共召开11次领导班子会议。在董事会制度正式建立并行使权利之前的过渡时期内,发行人原“总经理办公会”暂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会议”代替,其职责亦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继续行使。

  2015年10月23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聘任朱鸿杰等4人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外部董事的通知》(国资任字[2015]118号),任命朱鸿杰、刘宝瑛、李家模、杨继学4人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外部董事。11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2家中央企业建设规范董事会的通知》(董办[2015]29号),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纳入建设规范董事会试点企业范围。

  2016年2月29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由王炳华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10项议案,形成了决议。根据决议,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4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这4个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依据公司章程和授权管理办法,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建立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会议制度,授予董事会职权范围内一定事项的决策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由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以及党组纪检组长组成,董事长担任主任。会议同时通过了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信息主要摘自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本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2016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指标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载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财务报告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676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瑞华审字[2015]0145013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瑞华审字[2016] 0145013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由于2014年及2015年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其他导致的期初重述事项,公司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除有特别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最近三年财务数据摘自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审计报告,涉及追溯重述的,采用重述后的财务数据。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3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3月31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3月的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2016年一季度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较2015年末未发生变化。

  2015年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增加4家,明细如下:

  ■

  2015年发行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明细如下:

  ■

  2014年发行人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增加6家,明细如下:

  ■

  2014年发行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明细如下:

  ■

  注: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已于2013年划转至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商登记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

  2013年发行人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增加8家,明细如下:

  ■

  2013年发行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明细如下:

  ■

  三、主要财务指标

  ■

  注: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值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值

  上述财务指标使用本公司2013年、2014年及2015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和2016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计算。

  四、本公司有息债务1情况

  (一)有息债务总额、期限结构及担保结构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有息债务总额为50,250,129万元。短期借款11,623,012万元,占有息债务总额的23.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64,029万元,占有息债务总额的4.51%;长期借款29,146,289万元,占有息债务总额的58.00%;应付债券7,216,799万元,占有息债务总额的14.36%。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债务总额为48,013,749万元。短期借款8,781,856万元,占有息债务总额的18.2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600,558万元,占有息债务总额的11.66%;长期借款25,955,113万元,占有息债务总额的54.06%;应付债券7,676,221万元,占有息债务总额的15.99%。

  1有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以及应付债券。

  2015年末公司长期借款及短期借款的担保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长期借款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769,350万元。

  (二)本期债券及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6年3月31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360亿元;

  3、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360亿元计入2016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及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长期债务。

  5、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在2016年3月31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及本次债券发行对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2016年第3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360亿元的公司债券并计划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三期,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0亿元。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本部及成员单位债务等。成员单位为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部子公司。通过上述安排,可以提高公司债务的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四、募集资金违规运用的后续措施

  如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间内违约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将依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同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行使职权,要求发行人进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整改。若因违约使用募集资金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将视情况对本期债券投资者进行补偿。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以2016年3月31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及本次债券发行完成,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等指标均不会发生变化。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四、本公司有息债务情况之“(二)本期债券及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六、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监管制度及措施

  发行人将会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将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领导班子会决议、国资委批复和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确保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此外,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公司出资人的监督。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本次债券供投资者查阅的有关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地点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投资者可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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