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16-026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6月29日,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吴光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提交审议的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及年产4.4亿支高值医用耗材及年产10万台套高端电子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方式为公司以对该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方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到对应的投资项目当中。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66,673.92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34,000万元增加至100,673.92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18亿支针灸针及年产30万台套电子针疗仪等医疗器械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实施方式为公司以对该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方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到对应的投资项目当中。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增资18,440.18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3,838万元增加至22,278.18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83,550,913股,募集资金已到位,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托管手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注册资本为584,767,040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增至668,317,953元,公司股份总数亦增至668,317,953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68,317,953元, 股份总数变更为668,317,953股。 根据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 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变更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对《公司章程》进行以下修改: 《公司章程》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4,767,040元,实收资本584,767,040元。”修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8,317,953元,实收资本668,317,953元。” 《公司章程》原“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8,476.704万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修改为“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6,831.7953万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表决结果: 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 5、《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2,642.82万元,公司计划以募集资金2,642.82万元置换上述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有资金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额度上限为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国债或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办理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本项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16年7月15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相关议案。 本项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16-027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苏州鱼跃增资66,673.92万元,对苏州用品厂增资18,440.18万元。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的概况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550,91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30.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59,999,974.3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27,017,543.4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6月13日出具了XYZH/2016SHA1017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根据上述募投项目的使用计划,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及年产4.4亿支高值医用耗材及年产10万台套高端电子产品生产项目由全资子公司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鱼跃”))负责实施。年产18亿支针灸针及年产30万台套电子针疗仪等医疗器械生产项目由全资子公司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用品厂”)负责实施。 2、本次增资计划 2016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苏州鱼跃增资66,673.92万元,对苏州用品厂增资18,440.18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苏州鱼跃及苏州用品厂增资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鱼跃于2011年5月31日成立,住所为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9号,注册资本为3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光明。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医用软件、医疗器械、保健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苏州鱼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后苏州鱼跃股权结构无变化,仍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苏州鱼跃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2、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 苏州用品厂于1980年12月21日成立,住所为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华佗路18号,注册资本为383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曹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医疗器械、中医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苏州用品厂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后苏州鱼跃股权结构无变化,仍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苏州用品厂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对外增资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苏州鱼跃增资66,673.92万元,用于“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及年产4.4亿支高值医用耗材及年产10万台套高端电子产品生产项目”,本次以募集资金增资完成后,苏州鱼跃的注册资本由34,000万元增加至100,673.92万元。 2、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苏州用品厂增资18,440.18万元,用于“年产18亿支针灸针及年产30万台套电子针疗仪等医疗器械生产项目”。本次以募集资金增资完成后,苏州用品厂注册资本由3,838万元增加至22,278.18万元。 3、本次增资事项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保证“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及年产4.4亿支高值医用耗材及年产10万台套高端电子产品生产项目”和“年产18亿支针灸针及年产30万台套电子针疗仪等医疗器械生产项目”未来资金需求,促进前述募投项目顺利建成实施,保障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增长的产能需求。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16-028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置换前期投入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资金2,642.82万元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550,91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30.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59,999,974.3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27,017,543.4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6月13日出具了XYZH/2016SHA1017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项目所需资金存在不足,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实际投入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2016年6月24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 四、关于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预先投入的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XYZH/2016SHA10180号《专项鉴证报告》审验确认。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有资金,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 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642.82万元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有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642.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情况 我们认为,鱼跃医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鱼跃医疗公司截至2016年6月24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4、保荐机构意见 中金公司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同意此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4、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16-029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募集资金概况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550,91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30.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59,999,974.3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27,017,543.4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6月13日出具了XYZH/2016SHA1017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6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2、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16年6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金额如下(单位:万元): ■ 二、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的产品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国债或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5、授权及授权期限 公司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办理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审批程序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立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的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流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上述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中金公司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同意此次现金管理方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编 号:2016-030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医疗”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提请,公司将于2016年7月15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07月15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07月14日至07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07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07月14日下午3:00至2016年07月1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07月08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丹阳市云阳工业园振兴路南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07月14日9:3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丹阳市云阳工业园振新路南 证券部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将前述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部”收,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网络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坚、方明珠; 电 话:0711-86900802、0711-86900876; 传 真:0711-86900876; 地 址:江苏省丹阳市云阳工业园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邮 编:212300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23 2.投票简称:“鱼跃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07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鱼跃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07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07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6年07月15日召开的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16-031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月6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国贞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及年产4.4亿支高值医用耗材及年产10万台套高端电子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方式为公司以对该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方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到对应的投资项目当中。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66,673.92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34,000万元增加至100,673.92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18亿支针灸针及年产30万台套电子针疗仪等医疗器械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实施方式为公司以对该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方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到对应的投资项目当中。 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向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增资18,440.18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3,838万元增加至22,278.18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642.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 会议以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额度上限为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国债或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办理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本项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16-032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550,91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30.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59,999,974.3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27,017,543.4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6月13日出具了XYZH/2016SHA1017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顺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鱼跃”)及全资子公司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用品厂”)连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于2016年6月29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分别在上述三家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各银行专户情况如下: 1、中国银行专户: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号为479368874912。该专户仅用于公司丹阳医疗器械生产基地项目(二期)、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工商银行专户:苏州鱼跃募集资金专项账号为1104021029200414135。该专户仅用于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及年产4.4亿支高值医用耗材及年产10万台套高端电子产品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民生银行专户:苏州用品厂募集资金专项账号为697792725。该专户仅用于年产18亿支针灸针及年产30万台套电子针疗仪等医疗器械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承诺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等存单方式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存放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通知中金公司。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上述存单不得质押。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中金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中金公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中金公司的调查与查询。中金公司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中金公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中金公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中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金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中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中金公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同时按监管协议的要求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监管协议的效力。 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中金公司出具对账单或向中金公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中金公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监管协议自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金公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中金公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