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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5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6月28日以及2015年7月20日分别与宁国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的约定,宁国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公司位于宁国市凤形路西侧的原生产、办公与职工生活区全部用地(以下简称"收回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支付补偿费总额为人民币42900万元,主要用于搬迁支出,结余可用于新增固定资产等。协议主要内容及执行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以及2015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及《关于收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
2016年6月28日,公司收到宁国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支付的部分土地使用权补偿金5000万元,加上以前收到的补偿金30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累计收到的土地使用权补偿金为35000万元。尚有7900万元土地使用权补偿金未到双方协议约定的支付时间。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上述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仍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进土地使用权补偿余款支付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9日
备查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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