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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6-070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下午14:30以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国新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树祥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树祥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树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树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其董事身份成立起生效,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歌力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72)。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投赞成票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投赞成票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6-071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今日收到董事吕延翔先生的书面辞职函,吕延翔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职务,辞职后,吕延翔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吕延翔先生的辞职函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吕延翔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本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 201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树祥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刘树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树祥先生(附简历)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关于提名刘树祥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吕延翔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巨大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 附件简历: 刘树祥,男,中国国籍,1969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EMBA。1996年至1999年任深圳汎贸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9年任坤斯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0年至2003年任造寸制衣(深圳)有限公司财务主任,2003年至2005年任天基电气(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加入歌力思,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同甘投资董事。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6-072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同时授权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八条进行修改,修订的内容具体如下: ■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6-073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17日 至2016年7月18日 投票时间为:2016年7月17日下午15时至2016年7月18日下午15时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 2016 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歌力思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6年7月17日(注: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请选择现场大会前一个自然日,退市公司请选择现场大会前两个自然日)15:00至2016年7月18日(注:现场大会当天)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3、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4、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时间:2016年7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 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i.自热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i.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iii.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v.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 证券法务部 4、邮政编码:518048 5、会议联系人:卢盈霏 6、电话:0755—83438860 7、传真:0755—83433951 8、邮箱:zqfw@ellassay.com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6-074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与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调整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仅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与发行数量,其他内容不做更改。 ●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底价与发行数量,均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不会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实施,亦不会造成该事项的终止。 一、本次调整前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基本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如下: 1、发行数量与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798,941股(含20,798,941股)。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报价结果协商确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78,6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77,590.58万元。 2、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37.80元/股。 计算公式: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二、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数16,564.87万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068,662元;同时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65,648,7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82,824,350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至248,473,050股。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披露的《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1) 三、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底价与发行数量 1、发行底价 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25.03元/股。 计算公式: P1=(P0-D)/(1+N) =(37.8-0.26)/(1+0.5) = 25.03 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2、发行数量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的除权、除息或其他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或本次发行底价发生调整的,若以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乘以调整前的发行数量上限(即20,798,941股)所得金额,大于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即78,620.00万元),则发行数量上限不作调整;若以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乘以调整前的发行数量上限所得金额,小于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则发行数量上限可做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发行底价(即25.03元/股)与调整前的发行数量上限(即20,798,941股)之乘积小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因此本次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为31,410, 307股 计算公式: 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786200000元÷25.03元/股=31410307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底价与发行数量,均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不会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实施,亦不会造成该事项的终止。 特此公告,望投资者知悉。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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