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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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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3版)

  3、系统集成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同意系统集成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除为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16年5月31日,不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公司已审批的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为人民币55.35亿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5.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62%。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七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6-077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与北京柘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柘领投资”)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共同投资设立北京柘益二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产业投资基金拟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组建,总规模拟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其中:柘领投资认缴基金份额5,1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用资金认缴基金份额人民币5,000 万元,其他有限合伙人由柘领投资负责招募并认缴剩余部分。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为柘领投资。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风险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募集及投资收益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主要合作方介绍

  1、公司名称:北京柘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经营期限:2014年9月10日—2034年9月9日

  3、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柘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威)

  4、注册资本:500万元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写字楼268A室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结构:天津柘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77%合伙份额,北京智诚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0%合伙份额,李政持有3%合伙份额。

  8、在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登记情况:柘领投资于2015年2月15日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基金管理人登记。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柘领投资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未与本公司存在相关利益的安排,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北京柘益二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最终名称以工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2、基金规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合伙企业拟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最终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5、基金管理人:北京柘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出资情况:以货币出资,根据基金的运作情况,分期出资。

  7、合伙企业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最终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8、存续期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五年,其中:项目投资期三年,退出管理期两年。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根据经济形势与监管政策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的变化,对合伙企业经营期限自行决定延长一次,但最多延长1年。

  9、投资方向:合伙企业成立后将以符合上市公司产业整合战略为方向进行投资;直接及间接投资于与医疗、信息技术、环保、新材料相关的及/或交互的产业并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医药、医疗、保健、互联网、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领域及衍生领域等方向的企业或项目,同时关注其他行业的优质企业及/或项目的投资机会。

  10、退出机制:根据不同的投资项目,在标的资产经过培育达到经营稳定条件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投资项目自主上市、由其他上市公司、产业投资者并购等最合理的方式退出。

  11、会计核算方式: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6年6月30日,协议双方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合伙人数量、出资情况

  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人1名,以及有限合伙人若干名。柘领投资为普通合伙人,认缴51,000,000元人民币;公司为有限合伙人,认缴50,000,000元;其他有限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负责招募,有限合伙人应认可普通合伙人的招募结果,并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约定和安排。

  2、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

  合伙人全部以现金形式出资,币种为人民币;全体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其中柘领投资认缴5,1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5,000万元人民币。各合伙人根据其认缴出资到位情况参与项目的投资及收益分配。

  3、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包括管理和决策机制、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收益分配机制等。

  (1)管理模式

  合伙企业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柘领投资批准执行,普通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代表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并接受其他合伙人的监督。

  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2)决策机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决定投资和退出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五名专业人士组成;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三名,认缴出资额最多的有限合伙人各委派一名。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内部决策机构,向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其决策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依其决策作出的行为,均系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其法律效果。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最终决策,投资决策须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名以上(不含本数)委员同意。

  (3)收益分配

  项目变现后回收的现金原则上按“一单一结”的办法,即每个项目回收的现金不论该项目盈利还是亏损,均按约定进行分配。即若项目回收的现金扣除相关支出费用及项目本金后仍有剩余,则剩余资金的20%作为管理报酬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剩余资金的80%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国家鼓励通过产业投资提升产业效率,优化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改善交易环境。公司本次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目的是为了实现战略布局、促进公司发展。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和不同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或企业组织起来,集中多方力量共同从事经营活动,相互弥补各自的缺陷,实现互惠互利,分享经营所得。?

  2、存在风险

  (1)尽管合作双方已对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达成共识,但由于基金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产业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相关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此外,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

  基于此,对于本次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公司将会积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进行控制和化解。公司将视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有利于深化各参与方合作及优势资源共享整合,通过合作方的专业投资经验,为公司拓展各产业链和整合投资、并购提供支持和帮助,长期来看,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业整合能力,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罗振邦先生、王能光先生、杨晓樱女士、吕本富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蓬勃发展的趋势,借助专业的战略合作伙伴的经验和资源,促使公司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达到良性互补,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与北京柘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6-078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信息”、“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16年7月18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6年7月17日-2016年7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7日15:00至2016年7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11日(星期一),于2016年7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 59 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第一会议室(香山公园东门外)。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向通用电气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系统集成公司、金信公司、中农信达、公司北京分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金信公司、公司北京分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系统集成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别说明: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均已经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16年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五层资本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五层资本证券部

  邮 编:100080

  联系电话:010-61853676

  传 真:010-62694810

  联 系 人:王燕 孙端阳

  电子邮箱:dcits-ir@dcits.com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另附:授权委托书及回执

  特此通知。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55

  2、投票简称:“神州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 总议案和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1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我单位(本人)出席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委托人(盖章):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

  ■

  注:1、请在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必选一项;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

  签署日期: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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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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