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代码:002127 股票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16-070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下午2时在上海市黄浦区凤阳路29号新世界商务楼18楼南极电商(上海)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玉祥先生因公出差请假,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举董事杨斌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15:00至2016年6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02,449,2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16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02,171,8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14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7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8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5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7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80%。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449,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向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增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以收购Cartelo Crocodile Pte Ltd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449,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