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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世纪星源 公告编号:2016-061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

  1.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6 月30日。

  1.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2016年6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6月30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下午15:00 至2016年6月30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3、会议召集人:本司董事局

  1.4、会议主持人:本司董事局主席丁芃

  1.5、现场会议地点:金海滩会所3楼会议室

  1.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 人,代表股份 243,746,755 股,占公司总股本1,058,536,842股的 23.0268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人数共 14 人,持有或代表的股数为 30,640,587 股,占本司总股份1,058,536,842股的 2.8946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243,646,3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58,536,842股的 23.0173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0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1,058,536,842股的 0.0095 %。

  本司 14 名董事、 5 名监事、4 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股东大会。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2015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同意 243,684,3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744%;

  反对 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2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30,578,1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2.5451%;

  反对 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2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2. 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43,684,3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44%;

  反对 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2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30,578,1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2.5451%;

  反对 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3. 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243,681,8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734%;

  反对 6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26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30,575,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2.5440%;

  反对 6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26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4. 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43,681,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34%;

  反对 6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265%;

  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30,575,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2.5440%;

  反对 6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65%;

  弃权 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1%。

  5. 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43,684,3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44%;

  反对 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2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30,578,1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2.5451%;

  反对 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2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6.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43,684,3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44%;

  反对 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2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30,578,1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2.5451%;

  反对 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2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的2/3通过。

  7.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43,684,3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44%;

  反对 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30,578,1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2.5451%;

  反对6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的2/3通过。

  8.审议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丁 芃得票 243,650,657 票。

  江 津得票 243,652,658 票。

  郑列列得票 243,649,659 票。

  陈 斌得票 243,647,159 票。

  王洁萍得票 243,647,160 票。

  雍正峰得票 243,647,161 票。

  丹尼尔·保泽方得票 243,647,162 票。

  王行利得票 243,649,163 票。

  赵 剑得票 243,647,164 票。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丁 芃得票 30,544,489 票。

  江 津得票 30,546,490 票。

  郑列列得票 30,543,491 票。

  陈 斌得票 30,540,991 票。

  王洁萍得票 30,540,992 票。

  雍正峰得票 30,540,993 票。

  丹尼尔·保泽方得票 30,540,994 票。

  王行利得票 30,542,995 票。

  赵 剑得票 30,540,996 票。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以上人员及公司职工代表王群当选为本司第十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9.审议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武良成得票 243,649,756 票。

  冯绍津得票 243,649,757 票。

  樊 勇得票 243,649,258 票。

  陈运森得票 243,647,259 票。

  林功实得票 243,647,760 票。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武良成得票 30,543,588 票。

  冯绍津得票 30,543,589 票。

  樊 勇得票 30,543,090 票。

  陈运森得票 30,541,091 票。

  林功实得票 30,541,592 票。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以上人员当选为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10. 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刘敏儿得票 243,648,856 票。

  熊金芳得票 243,649,357 票。

  汪健飞得票 243,648,358 票。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刘敏儿得票 30,542,688 票。

  熊金芳得票 30,543,189 票。

  汪健飞得票 30,542,190 票。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以上人员及公司职工代表刘丽萍、吕卫东当选为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11. 审议新一届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同意 243,681,8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34%;

  反对 6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6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30,575,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2.5440%;

  反对 6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6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12.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43,681,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34%;

  反对 6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6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30,575,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2.5440%;

  反对 6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6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的2/3通过。

  13.审议关于为深圳市星源城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243,684,3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44%;

  反对 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30,578,1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2.5451%;

  反对 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的2/3通过。

  14. 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243,684,3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44%;

  反对 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30,578,1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2.5451%;

  反对 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杨逍、李江昊、赵焕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认为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要。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0一六年七月一日

  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简历:

  王群,女,48岁,大专学历,1989年7月至2000年9月在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任翻译,2000年10月至2003年10月在深圳华乐星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任劳资主管,2003年10月至今在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人事主管。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刘丽萍,女,53岁,大学,工程师。1985.7-1989.6在纺织部纺织工业出版社任编辑;1989.6-1994.8在深圳鸿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任经理助理;1994.8-1995.10在深圳龙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1995.10-至今在本司工作,本司职工监事。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否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吕卫东,女,49岁,大学。1991-至今在本司工作,本司董事。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世纪星源 公告编号:2016-062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决议公告

  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以书面形式于2016年6月17日发出,并于2016年6月30日在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金海滩度假村会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4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另有董事陈斌因公务在身委托董事丁芃出席。5名监事列席会议。出席会议董事以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丁芃为董事局主席、江津为董事局副主席。

  二、聘任郑列列为总裁、罗晓春为董事局秘书。

  三、根据总裁提名,聘任丹尼尔·保泽方为助理总裁、雍正峰为财务总监、吴祥中为财务副总监。

  四、选举新一届董事局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其中: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林功实,委员丁芃、郑列列、江津、丹尼尔·保 泽方。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樊勇,委员丁芃、郑列列、武良成、陈运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武良成,委员丁芃、王群、冯绍津、林功实。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冯绍津,委员郑列列、陈斌、陈运森、林功实。

  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选举及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当选人具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相应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O一六年七月一日

  附个人简历:

  丁芃,女,65岁,大学。1977-1982年在武汉空军司令部任翻译;1982-1991年在福建省外贸总公司出口部任副总经理;1991-1993年在厦门丰盛贸易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1993至今任本司董事局主席。是本司控股股东(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江津,女,53岁,硕士,高级会计师。1984年8月起先后任北京市审计局宣武分局审计师、中国深圳彩电总公司进出口部会计师、中国电子器件深圳公司会计师、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深圳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本司董事局副主席。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郑列列,男,62岁,博士。1988-1989年在威斯康星oMADISON大学任客座教授;1989-1993年在香港WAEDLY-THOMSON公司任投资顾问;1993至今任(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本司董事总裁。是本司控股股东(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丹尼尔·保泽方,男,41岁,大学。1999-2000年在欧洲航空防务和航天公司工作;2000年在德意志银行慕尼黑分行国际贸易部工作;2001年在Dywidag Systems International(DSI)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贸易部工作;2001-2003年在德国慕尼黑机场凯宾斯基酒店任助理主任;2004-2005年在广州开发区政府国际事务协调及促进外商投资处工作;2006至今在本司任助理总裁、董事。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雍正峰,男,46岁,大学,高级会计师。1991-1995年在宁夏金属回收总公司工作;1995-1996年在清远市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财务部任会计师;1996-1998年在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任项目经理;1998-2009年在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任审计部部长,本司监事;2010至今任本司董事、财务总监。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吴祥中,男,48岁,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1-1994年在厦门中建进出口公司工作,1994-至今在本司工作,本司董事。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罗晓春,男,49岁,大专,经济师。1988-至今在本司工作,本司董事局秘书。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世纪星源 公告编号:2016-063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决议公告

  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司第十届董事局于2016年6月30日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4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另有董事陈斌委托董事丁芃出席。5名监事列席会议。出席会议董事以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根据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为支持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经董事局审议,同意为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向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债权债务关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以本司名下的深圳金海滩旅游度假村A1a-7栋101、A1a-7栋102等房产作为抵押。

  具体内容待签订相关协议后另行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O一六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世纪星源 公告编号:2016-064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的通知以书面形式于2016年6月17日发出,并于2016年6月30日在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金海滩度假村会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出席会议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刘丽萍为监事会召集人。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六年七月一日

  附个人简历:

  刘丽萍,女,53岁,大学,工程师。1985.7-1989.6在纺织部纺织工业出版社任编辑;1989.6-1994.8在深圳鸿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任经理助理;1994.8-1995.10在深圳龙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1995.10-至今在本司工作,本司职工监事。与本司控股股东不否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世纪星源 公告编号:2016-065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高管任职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1次会议选举丁芃为董事局主席、江津为董事局副主席;聘任郑列列为总裁、罗晓春为董事局秘书;根据总裁提名,聘任丹尼尔·保泽方为助理总裁、雍正峰为财务总监、吴祥中为财务副总监。

  经独立董事审查,该选举及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具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相应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武良成、陈运森、林功实、樊勇、冯绍津

  二0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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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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