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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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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6—057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6年6月3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

  (3)会议召集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孙金国先生。

  (6)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4,844,747股,占公司总股本508,483,392股的30.4523%。其中: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4,844,747股,占公司总股本508,483,392股的30.452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508,483,392股的0%;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股5%以下的投资者)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7,307股,占公司总股本508,483,392股的0.036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4,844,7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7,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决议。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6-058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30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孙金国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本议案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出具鉴证报告。

  公司及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议案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召集于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2016年7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16-060的公告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9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30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本银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出具鉴证报告。

  公司及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6—060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7月18日(周一)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17日(星期日)—7月18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7日下午15:00 至2016年7月18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2016年7月1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本人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富阳市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公司证券部。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永华

  电话:0571-63133920

  传真:0571-63102488

  联系地址: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

  邮编:311400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8。

  2.投票简称:金固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金固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一。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的,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2016年7月18日召开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说明:

  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就某表决事项下未予填写、重复填写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的表决票,视为就该表决事项予以“弃权”。

  2、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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