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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王洁具 公告编号:2016-019 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并同意授权总经理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7、审批程序: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4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8.76%。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但仍受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由于风险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为防范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监察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但在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方面的风险也必须充分应对,制定预案和风险处置措施。 四、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1、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基础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系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无异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同意授权总经理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王洁具 公告编号:2016-018 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83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57元,共计募集资金22,831.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75.5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55.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5月2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810186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实施。根据公司编制的《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810205号)鉴证,截止2016 年6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8,918.17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以8,918.1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8,918.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保证了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8,918.1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8,918.17万元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6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8,918.1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8,918.17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2016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监事会同意公司以8,918.1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8,918.17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相关议案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以8,918.1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8,918.17万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810205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帝王洁具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且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810205号) 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王洁具 公告编号:2016-017 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6月30日下午4点半以现场召开的方式在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1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6月28日以专门送达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9名董事参会。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刘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刘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陈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志雄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吴志雄为公司总经理,聘期三年。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朝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吴朝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三年。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朝容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吴朝容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期三年。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超为公司生产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王超为公司生产总监,聘期三年。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凯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刘凯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三年。 刘凯简历详见附件。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磊为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刘磊为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聘期三年。 刘磊简历详见附件。 9、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刘进(主任委员)、陈伟、吴志雄,任期三年;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赵泽松(主任委员)、曹麒麟、吴朝容,任期三年;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洪(主任委员)、赵泽松、谢志军,任期三年;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曹麒麟(主任委员)、严洪、王超,任期三年。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实施。根据公司编制的《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810205号)鉴证,截止2016 年6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8,918.17万元,同意公司以8,918.1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8,918.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并同意授权总经理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810205号)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30日 附件: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计监察部部长简历 1、刘凯: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9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持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2年7月-2006年12月,就职于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任销售公司内勤副经理;2007年1月-2009年2月,就职于希望森兰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部经理;2009年3月-2010年2月,就职于成都军通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2月至今,就职于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 刘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 2、刘磊: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0年出生,金融学专业本科,2004年6月至2004年12月任中山农村信用合作社科员;2005年4月至2006年11月任中粮福临门食用油广州区销售业务人员;2006年12月至2010年5月任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四川、云南、贵州监察主任;2010年5月至今就职于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 刘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王洁具 公告编号:2016-016 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 月30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 2016年6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4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15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进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607,9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20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607,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199%。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参会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1,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浒、赵志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依次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4,607,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1,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4,607,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1,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4,607,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1,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07,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1,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07,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1,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07,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1,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07,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1,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进、陈伟、吴志雄、吴朝容、谢志军、王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8.1刘进得票数为:同意54,607,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0,8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3%。 刘进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2陈伟得票数为:同意54,607,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0,8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3%。 陈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3吴志雄得票数为:同意54,607,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0,8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3%。 吴志雄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4吴朝容得票数为:同意54,607,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0,8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3%。 吴朝容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5谢志军得票数为:同意54,607,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0,8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3%。 谢志军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6王超得票数为:同意54,607,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0,8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3%。 王超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曹麒麟、严洪、赵泽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1曹麒麟得票数为:同意54,607,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0,8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3%。 曹麒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2严洪得票数为:同意54,607,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0,8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3%。 严洪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3赵泽松得票数为:同意54,607,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0,8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3%。 赵泽松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安、阙再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10.1陈安得票数为:同意54,607,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0,8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3%。 陈安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0.2阙再伟得票数为:同意54,607,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0,8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3%。 阙再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07,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1,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07,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1,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07,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1,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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