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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16-030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两位非独立董事唐方杰先生和储诚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唐方杰先生和储诚忠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唐方杰先生一并辞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储诚忠先生一并辞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两位董事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其辞职自新的补选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唐方杰先生和储诚忠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16-031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16年6月30日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储诚忠先生和唐方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王睿先生、李克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睿先生、李克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上述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了解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同意王睿先生、李克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07月18日14点 00分,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二道中洲控股中心A座1601室东方银星公司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32号公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睿先生简历:王睿,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生物医学材料博士。曾任职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深圳市泓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任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睿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克海先生简历:李克海,中国国籍,毕业于暨南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法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现任深圳晋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李克海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的深圳晋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公告编号:2016-032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18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二道中洲控股中心A座1601东方银星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6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 2016年7月15日 16:30 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6年07月15日(星期五)9:00-12:00、14:00-16:30 4、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二路中洲控股中心A座1601室东方银星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二路中洲控股中心A座1601室东方银星会议室 邮编:518000 电话:0755-86382001 传真:0755-86382002 联系人:蒋华明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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