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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6-02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六届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6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6年6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09广汇债"专项偿债账户预存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利用"09广汇债"专项偿债账户预存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在独立董事吴晓蕾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吴晓蕾女士向公司董事会书面声明:认为其就职单位与公司此次利用"09广汇债"专项偿债账户预存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同一单位,出于谨慎原则考虑,其对本次会议议案之投票表决予以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6-030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09广汇债"专项偿债账户预存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6-02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 “09广汇债”专项偿债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25号文件核准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并于2009年8月26日完成本期债券发行,发行规模10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7年,债券代码:122021,债券简称:09广汇债。"09广汇债"截至2016年8月26日期满届时将全额兑付本息。 根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专项偿债账户监管协议》以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债券专项偿债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在本期债券本金到期日(即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之兑付日)至少前60天,公司应选定具有良好声誉的金融机构开设债券专项偿债账户。"为保证"09广汇债"本息按时、足额兑付,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做好偿债资金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受托事务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的见证下,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设"09广汇债"专项偿债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账号:991900004010313 公司将严格保证"09广汇债"债券本息全额兑付,并就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6-02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六届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6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16年6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陈瑞忠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齐民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09广汇债"专项偿债账户预存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6-030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09广汇债"专项偿债账户预存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6-03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经营扶持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经营扶持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富蕴县、伊吾县下达的经营扶持资金文件: 1、富蕴县财政局、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联合签发的富财字【2016】65号文件《关于支持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扶持资金的通知》:为扩大广汇能源投资项目建设的效应,经研究决定,对广汇能源安排经营扶持资金8136万元。 2、伊吾县财政局、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联合签发的伊财字【2016】41号文件《关于下达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扶持资金的通知》:特向你公司拨付扶持经营资金1612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发展。 二、经营扶持资金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6-03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上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 经对本公司财务数据的初步测算,本公司预计2016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约 84%左右。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6,677,957.34元 (2)每股收益:0.0779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1)2016年上半年度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能源产品价格持续低位等因素影响,公司甲醇、LNG等主要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同时受公司煤炭下游客户上半年开工不足影响,1-6月份煤炭产、销量与销售价格同比均大幅下降; (2)2016年6月,广汇新能源工厂按计划进行本年度大检修工作,历时22天,检修期间受停产因素影响甲醇、LNG及煤化工副产品产量明显减少。截至6月29日,年度大检修工作顺利完成,已实现全面检查装置状况、消除设备隐患、全面治理设备缺陷和渗漏点,可确保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高负荷运行。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公告所载2016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内容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6-03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09广汇债”专项偿债账户 预存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专项偿债账户预存资金到帐日至本息兑付2个工作日前(28-180天投资周期)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09广汇债"将于2016年8月26日到期,根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债券专项偿债资金管理制度》规定:"①在本次债券兑付日前30个工作日,专项偿债账户内的资金应不低于到期应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百分之五十(50%);②在不影响公司在兑付日按期偿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前提下,专项偿债账户内的资金可用于专项偿债账户开户银行的通知存款;经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意,也可投资于该开户银行自营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为了合理利用本次专项偿债账户预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保证专项偿债账户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在本次债券兑付日到期前使用偿债帐户预存资金购买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监事会第六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利用"09广汇债"专项偿债账户预存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关事宜。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选择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委托理财受托方,受托方基本信息如下: 交易对方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注册资本:2,521,984.5601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一般经营项目:无。 2015年底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54,749.78亿元,资本净额:4,168.34亿元,营业收入: 2,014.71亿元,净利润580.18亿元;截止2015年底,招商银行在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11.46%,一级资本充足率 9.44%。 公司已对本次交易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投融资平台收益权转让服务协议》,理财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使用公司"09广汇债"专项偿债账户预存资金购买,产品为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28-180天投资周期),委托理财期限:专项偿债账户预存资金到帐日至本息兑付2个工作日前(28-180天投资周期),产品预计年化收益率3.5-3.9%。 (二)产品说明 1、该理财产品交易标的为各类资产收益权; 2、风险等级及标的基本情况:R1(谨慎性);收益权对应标的已经招商银行受托管理,承兑行已作出到期付款的承诺,据见证机构能力范围所知,投资该产品保证本金以及相关收益水平; 3、预计最大收益率:产品预计年化收益率3.5-3.9%; 4、委托理财期限:专项偿债账户预存资金到帐日至本息兑付2个工作日前(28-180天投资周期)。 (三)敏感性分析 公司运用本次专项偿债账户预存资金购买低风险的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专项偿债账户预存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09广汇债"到期偿付本息,不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且能够及时增加公司部分收益,为股东谋求更高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分析 风险提示: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短期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风险控制: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专项偿债账户资金使用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相关部门将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专项偿债账户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张伟民、胡本源、马凤云认为,公司使用专项偿债账户预存资金购买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能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高的投资回报,不会对本次专项偿债计划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用"09广汇债"专项偿债账户预存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吴晓蕾女士向公司董事会书面声明:认为其就职单位与公司此次利用"09广汇债"专项偿债账户预存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同一单位,出于谨慎原则考虑,其对本次会议议案之投票表决予以回避。 四、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6000万元。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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