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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6-050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03、广汽转债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113009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于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商贸发行债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向监管机构申请注册发行债券,其中:申请注册额度不超过13.8亿元的中期票据(以监管机构批复为准),期限不超过5年;申请注册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监管机构批复为准),期限不超过270天;在注册有效期及注册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次发行。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部件发行债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零部件有限公司向监管机构申请注册发行债券,其中:申请注册额度不超过18亿元的中期票据(以监管机构批复为准),期限不超过5年;申请注册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监管机构批复为准),期限不超过270天;在注册有效期及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次发行。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广汽商贸及广汽部件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结算中心分别向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及广州汽车集团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参考提款申请日当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价估值"确定。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本田讴歌品牌AA车型项目的议案》,同意合营公司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讴歌品牌AA车型(SUV)项目的实施。项目总投资37,970万元,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调整的议案》,同意广汽商贸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报废汽车拆解项目的调增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由13,700万元调增为19,797万元,其中股东增资9,800万元,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商贸汽车租赁业务重组项目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对所属的汽车租赁业务资产、股权进行内部重组整合,即: 1、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持有的广州长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的股权,收购后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将持有广州长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63.5万元(为经审计报告的权益资产对应的净值),收购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2、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收购广州长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广汽租赁有限公司0.6%股权,收购价格为360万元(为经审计报告的权益资产对应的净值),收购完成后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广汽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3、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全资子广州丽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收购广汽租赁有限公司的经营性租赁资产及所持有的广州广汽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50%的股权,收购价格合计为18,220万元(为经审计报告的权益资产对应的净值),资金来源由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增资解决。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乘用车A32车型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A32车型(SUV)项目的实施。项目总投资为 14,502万元,其中研发费用6,835万元,生产准备及固定资产投资7,667万元。项目资金由本公司统筹考虑。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乘用车A35车型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A35车型(轿车)项目的实施。项目总投资为44,477万元,其中研发费用25,000万元,生产准备及固定资产投资19,477万元。项目资金由本公司统筹考虑。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吴松等任职的议案》,同意聘任吴松为本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任命郑衡为执行委员会副主任。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30日 附件:简历 吴松,男,汉族,52岁。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副主任。2007年至2013年6月任本公司的副总经理,2015年3月25日起任本公司董事。现兼任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杭州)有限公司董事长。于2003年10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广州五羊-本田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广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此前曾任冶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1984年7月获华中工学院(后改为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系工学学士学位,1989年于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工程专业研究生班管理工程专业毕业,高级经济师。 郑衡,男,汉族,46岁。现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副总经理、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董事、本田汽车(中国)有限公司董事,广汽本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副总经理、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销售本部销售部副部长、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本部副本部长、广汽本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第一事业本部本部长;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获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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