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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6-050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收购节能环保领域等相关公司资产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证券简称:浙富控股,证券代码:002266)自2016年5月25日开市起停牌,并发布《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6-039)。经公司确认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节能环保领域相关公司资产等事项后,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申请公司A股股票自 2016 年 6月 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2016年6月8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2016-043)、2016年6月17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16-044)。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自2016年6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16-047)。相关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研究论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方案,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过程中。由于相关工作尚在进展过程中,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A股股票(证券简称:浙富控股,证券代码:002266)自2016年7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和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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