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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6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龙口市威龙大道南首路西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珍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 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 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杨强先生、独立董事岳彦芳女士、独立董事徐玉棣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詹慧慧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进行调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3属于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强、孙菁菁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其他文件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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