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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面业 公告编号:2016-077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情形,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下午3:00(星期三)至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下午3:00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振华路28号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检验综合楼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勇先生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2,997,5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46.44%。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2,997,5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46.4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本次会议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亦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同)共计0人,代表股份总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情形,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152,997,5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已经2016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6年6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刘中明、刘佩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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