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70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6-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力子公司更名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增资5亿元人民币,同时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并相应修改其经营范围。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6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对电力子公司增资、变更经营范围并更名的公告》(2016-067)。 经工商部门核准, 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完成了对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0710612144; 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沈介良;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电力项目改造技术的咨询服务;电气机械设备、电工器材、供电设备及器材的销售;输变电工程及民用电气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新能源储能电站开发及微电网的投资管理服务;新能源汽车的销售、租赁服务;充电桩的投资、建设、销售、充电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30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