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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01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站前置的博时基金网上直销自助式前台销售的博时黄金ETF的I类场外份额的分红方式均为红利再投。 (2)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暂停使用通联支付提供的中国 银行网页签约托收模式办理 直销网上交易部分业务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7月1日起对投资者暂停使用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支付”)提供的中国银行网页签约托收模式(即用户开通中国银行网银和“理财直付”功能后,使用令牌、U盾、动态码进行托收签约的模式)办理网上开户、网上支付和相关交易账户下的基金认购、申购、定投交易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影响的投资者 使用中国银行借记卡通过通联支付提供的网页签约托收模式开立了本公司直销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以下简称为“受影响的交易账户”)。 二、受影响的业务 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将暂停使用受影响的交易账户办理基金认购、申购、定投交易以及使用通联支付公司提供的中国银行网页签约托收模式办理网上开户、网上支付。为保障投资人权益,受影响的交易账户下的基金赎回、分红、退款资金入账相关业务不受影响。 三、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指博时快e通(网址为trade.bosera.com)、博时移动版交易系统(网址为m.bosera.com)、博时直销网上交易系统APP版。 四、本公告有关基金直销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其他事项 具体恢复时间不再另行公告,请广大投资者做好相关安排。如有需要,请使用本公司开通了直销网上交易的其他银行卡增开交易账户办理业务。 投资者可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日
博时裕弘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元。 (2)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 注:1月指30日 来源:博时基金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代销机构 ■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6月4日的《证券时报》上的《博时裕弘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日
博时裕弘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16年7月4日起,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累计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日
博时裕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元。 (2)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 注:1月指30日 来源:博时基金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代销机构 ■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6月8日的《证券日报》上的《博时裕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日
博时裕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16年7月4日起,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累计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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