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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16-059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15年度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陇科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85号)的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86,569(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5.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35,499,998.99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共计7,1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28,319,998.99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5]7-10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9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5年8月,公司与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等职责。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 (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6月28日止,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615,270.76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因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利息收入)低于300 万元人民币,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为避免账户数量过多不利于资金统筹管理,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余额615,270.76元转入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办理了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五个专户的注销手续。 截至公告日,上述五个专户已注销完毕,各方就该账户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16-060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香港西陇申请银行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议案》与《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或者使用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6年度授信额度范围内为子公司申请和使用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融资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作出决定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议案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陇化工(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西陇”】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申请融资,公司通过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出融资性保函为香港西陇申请上述银行融资提供1420万美元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1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香港西陇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1420万美元; 4、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5、担保期限:2016年6月28日至2017年6月28日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提供支持,减少对日常运营资金的占用,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各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76536万元(包括人民币51240万元、美元3720万元,美元汇率按6.8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2,226.13万元的比例为44.44%。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无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函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16-061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4 月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收购福建新大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181.34 万元收购魏宪书、殷东明、钟淑梅、林芳持有的福建新大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5%股权。 因本次股权转让后,福建新大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陆生物”)股东人数为1人,不符合《公司法》股份公司存续条件,新大陆生物向福州市马尾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了企业类型变更,并同时变更了企业名称,变更后新大陆生物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福建西陇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611447469J 住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大道1号新大陆科技园(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殷东明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二、三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二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紫外线空气消毒机的销售及服务;生物技术、医药卫生保健产品的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对外贸易;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西陇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已经完成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现有股东及持股比例: ■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16-062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比例达到4.98%; 2、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收到控股股东、董事黄少群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资料,黄少群2016年7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640万股,成交均价12.64元/股。 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已累计减持本公司股票29,130,3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8%,具体如下: ■ 二、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313,466,5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3.58%。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284,336,1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8.6%。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一致行动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 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担任董事期间不单独采取行动以致每年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超过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黄伟波承诺参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致行动人2015年7月8日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本承诺于2016年1月8日到期,已履行完毕。 3、公司于2016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本次减持与控股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与减持计划一致; 4、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5、本次减持完成后,一致行动人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6、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自?2016?年?6月8日起的六个月内减持不超过5000万股公司股票。 四、备查文件 1、大宗交易业务报价单;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西陇科学 股票代码:002584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6年7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黄伟波的基本信息 ■ (二)黄伟鹏的基本信息 ■ (三)黄少群的基本信息 ■ (四)黄侦凯的基本信息 ■ (五)黄侦杰的基本信息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它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本次股权权益变动之前,黄伟波持有西陇科学17.08%的股份,黄伟鹏、黄少群各持有西陇科学15.64%股的份,黄侦凯、黄侦杰各持有西陇科学2.61%的股份,上述5人均为黄氏家族成员,合计持有本公司53.58%的股份。上述黄氏家族成员在重要决策上均采取一致行动,同时根据其在2010年7月30日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明确各方对西陇科学任何重要事项的决策采取相同意思表示,在西陇科学股东大会就任何事项进行表决时采取一致行动保持投票的一致性,《一致行动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至各方均不再作为本公司直接股东之日止。因此,黄氏家族成员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为一致行动人。上述5人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 第二节 持股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 将其持有的西陇科学的股份进行减持。 自2016年6月8日起的六个月内,实际控制人减持总数合计不超过5000万股,且单个股东减持股数不超过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自2016年6月8日起的六个月内,实际控制人减持总数合计不超过5000万股西陇科学股票。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所持有的西陇科学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6年6月17日至7月1日,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130,3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8%。具体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 截止本次权益报告披露日,黄伟波质押西陇科学股票88,169,500股,黄伟鹏质押西陇科学股票65,887,500股,黄少群质押西陇科学股票65,060,000股,黄侦凯质押公司股票15,247,500股,黄侦杰质押公司股票15,247,500股。除上述质押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其他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担任董事期间不单独采取行动以致每年减少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超过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减少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黄伟波承诺参与上市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2015年7月8日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本承诺于2016年1月8日到期,已履行完毕。 3、上市公司于2016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本次减持与控股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与减持计划一致;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5、本次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6、信息披露义务人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自?2016?年?6月8日起的六个月内减持不超过5000万股上市公司股票。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与签署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置地点 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邬军晖、莫娇 联系电话:020-626121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黄伟波 签名: 黄伟鹏 签名: 黄少群 签名: 黄侦凯 签名: 黄侦杰 签名: 2016年7月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黄伟波 签名: 黄伟鹏 签名: 黄少群 签名: 黄侦凯 签名: 黄侦杰 签名: 2016年7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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