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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 2016-070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嘉兴嘉泽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永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分别持有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949,064.00股(占公司股本的 5.62%)的股东嘉兴嘉泽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苏州永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12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5,898,128.00股(其中嘉兴嘉泽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超过17,949,064.00股,苏州永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超过17,949,064.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24%(其中嘉兴嘉泽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超过5.62%,苏州永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超过5.62%)。上述股东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16年07月01日,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兴菌业")收到股东嘉兴嘉泽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嘉泽")、苏州永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永乐")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嘉兴嘉泽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永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嘉兴嘉泽持有公司17,949,064.00股(占公司股本的5.62%), 苏州永乐持有公司17,949,064.00股(占公司股本的 5.62%), 合计占公司股本的11.24%,前述股份已于2016年06月2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减持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前十二个月内,嘉兴嘉泽、苏州永乐未发生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股东所作的承诺情况
嘉兴嘉泽、苏州永乐承诺:自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份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每股净资产值的150%。
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上述股东,其还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截至本公告日,嘉兴嘉泽、苏州永乐严格遵守了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嘉兴嘉泽、苏州永乐
2、减持目的:嘉兴嘉泽、苏州永乐出资人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十二个月内。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十二月内。
4、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嘉兴嘉泽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17,949,06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62%(若计划减持期间众兴菌业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苏州永乐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17,949,06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62%(若计划减持期间众兴菌业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其中,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6、减持价格区间: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每股净资产值的150%,即减持价格不低于9.56元/股。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
四、其他说明
1、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嘉兴嘉泽、苏州永乐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3、嘉兴嘉泽、苏州永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嘉兴嘉泽、苏州永乐《关于减持所持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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