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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债券代码:112239 债券简称:15沃尔债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公司债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2014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红塔证券”)编制。红塔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红塔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红塔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Woer Heat-Shrinkable Material Co.,Ltd. 二、本期债券备案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40号文)核准,本期公司债券的备案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 三、本期债券发行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5沃尔债。 3、债券代码:112239。 4、发行规模:3.5亿元。 5、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6、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期限:3年。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50%。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高新投集团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1、起息日:2015年4月13日。 12、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付息日为2016年4月13日至2018年每年的4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4、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4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5、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5年5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平台挂牌交易。 四、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1、新增借款事项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本年累计新增借款12.07亿元,本年累计还款5.98亿元。本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了2015年末净资产的20%,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之重大事项。经与发行人沟通,主要为正常支取的银行授信借款及其他形式的融资增加所致,均属于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发行人已对上述借款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目前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异常情况,对本期债券的偿付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2、新增担保事项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本年累计新增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3亿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3亿元,为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总额为3亿元;公司本年累计新增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1.84亿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6-073 债券代码:112239 债券简称:15沃尔债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至今累计新增借款及新增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16年至今累计新增借款及新增对外担保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1、新增借款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年累计新增借款12.07亿元,本年累计还款5.98亿元,本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了2015年末净资产的20%,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之重大事项。上述新增借款主要为正常支取的银行授信借款及其他形式的融资增加所致,均属于正常经营活动范围。 2、新增担保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年累计新增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3亿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3亿元,为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总额为3亿元;公司本年累计新增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1.84亿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异常情况。上述新增借款及新增对外担保情况对公司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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