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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6-05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7-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1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15:00至2016年7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舒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8人,代表股份数为2,835,392,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186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数为2,554,765,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62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数280,626,6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609%。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282,512,3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9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885,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280,626,6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609%。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34,881,4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510,9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2,00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1%;反对510,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逐项表决,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2,834,883,5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508,8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79%;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2,00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9%;反对508,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2,834,883,5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508,8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79%;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2,00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9%;反对508,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3 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2,834,883,5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508,8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79%;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2,00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9%;反对508,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2,834,880,9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511,4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2,00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0%;反对511,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5 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2,834,883,5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508,8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79%;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2,00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9%;反对508,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6 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2,834,883,5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508,8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79%;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2,00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9%;反对508,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7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2,834,883,5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508,8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79%;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2,00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9%;反对508,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8 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2,834,883,5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508,8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79%;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2,00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9%;反对508,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2,834,892,1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24%;反对500,2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2,0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9%;反对500,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10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2,834,883,5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508,8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79%;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2,00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9%;反对508,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11 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2,834,883,5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508,8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79%;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2,00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9%;反对508,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34,883,5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508,8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79%;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2,00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9%;反对508,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34,883,5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508,8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79%;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2,00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9%;反对508,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34,883,5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508,8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79%;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6、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34,883,0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509,3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2,00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7%;反对509,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34,883,5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508,8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79%;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2,00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9%;反对508,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34,838,3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554,0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1,95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9%;反对554,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逐项表决,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9.01 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2,834,838,3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554,0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1,95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9%;反对554,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2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2,834,838,3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554,0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1,95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9%;反对554,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3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2,834,838,3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554,0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1,95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9%;反对554,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4 债券期限及品种 表决情况:同意2,834,836,2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556,1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1,95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1%;反对556,1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5 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2,834,838,3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554,0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1,95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9%;反对554,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6 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2,834,838,3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554,0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1,95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9%;反对554,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7 担保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2,834,838,3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554,0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1,95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9%;反对554,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8 募集资金的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2,834,838,3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554,0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1,95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9%;反对554,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09 承销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2,834,838,3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554,0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1,95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9%;反对554,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10 本次债券的转让 表决情况:同意2,834,838,3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554,0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1,95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9%;反对554,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11 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情况:同意2,834,838,3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554,0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1,95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9%;反对554,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12 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2,834,838,3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554,0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1,95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9%;反对554,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34,838,30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99.9805%;反对554,06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195%;弃权0股,占所有参与大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1,95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9%;反对554,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王明曦律师、高颖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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