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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6-042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7月1日在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秋婉女士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意见: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有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6-041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1日在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蔡明通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火炬电子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2、 审议《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3、 审议《关于修订<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火炬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2016年7月修订)》。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4、 审议《关于修订<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火炬电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6年7月修订)》。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5、 审议《关于制定<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火炬电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6、 审议《关于修订<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火炬电子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7、 审议《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火炬电子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6-044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5,000万元。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3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18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989.6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191.16万元,并存放入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04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6月15日,募集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 (备注: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入) 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募投项目设备以及新增配套厂房设施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更新部分设备 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设备工艺技术的不断升级,导致原计划部分设备不能很好地满足工艺技术升级的要求。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的需求,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对募投项目的部分工艺设备进行调整升级,该调整不涉及机器设备投资总额的变更。 (二)新增厂房配套等设施 由于募投项目的原资金使用计划仅考虑了项目主体建筑工程情况,而未将配套厂房等设施(包括检测车间、维修车间和职工宿舍等)纳入范围。随着公司实际发展,配套厂房等设施的建设有利于保障未来募投项目的平稳运行,公司在现有募投项目建筑工程的基础上增加配套厂房等设施的建设,本次新建配套厂房等设施建筑面积17,092平方米,预计投资额3,951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6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6年7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笔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6个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有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6-045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18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新厂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18日 至2016年7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7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6年7月17日16:3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6年7月17日8:30-11:30、14:00-16:30 4、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火炬电子证券部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353679 传真:0595-22353679 联系人:谢妙娟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6-043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及《关于修订<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文上网。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日 附:《公司发起人名单》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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