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7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6-07-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权益分派方案及调整情况说明 1、已披露的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5月14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671,688,047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分配利润共计67,168,804.7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情况说明 2016年6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2015年度考核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9.9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671,688,047股减少至671,489,047股。 按照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方案,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果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因此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1,489,047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029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分配利润共计67,168,780.78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67,168,780.78元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总金额67,168,804.70元差异23.92元,系总股本变动后,计算调整后每10股分红金额取6位小数时四舍五入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1,489,0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29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266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0296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5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8日(周五),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7月11日(周一)。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7月1日至登记日:2016年7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尚未解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6.49元/股调整为6.39元/股;尚未解锁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8.77元/股调整为8.67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授予的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18.95元/股调整为18.85元/股。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七、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根据《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规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价格由不低于14.16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4.06元/股,发行股份的数量由不超过166,372,635股(含166,372,635股)调整为不超过167,555,938股(含167,555,938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91-86397153 咨询联系人:王飞 胡仁会 传真电话:0791-88338132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3、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六年七月二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