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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经2015年10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5年10月29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拟自筹资金,以货币形式独资设立海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称“资管公司”),设立地点为海南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主要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因资管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2016年2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资管公司的设立地点由海南省变更为西藏自治区。

  上述事项具体详见2015年10月14日及2016年2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及《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号、2016-009号)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16年7月1 日,公司取得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藏政函[2016]97号)。批复内容如下:

  1、同意设立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由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缴足,注册地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2、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收购、受托经营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资产管理范围内的非融资性担保;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项目评估;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3、根据《财政部、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6号),同意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与自治区范围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收购、处置业务。

  4、自治区金融办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该公司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5、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协调,研究制订有关配套政策,积极支持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业务。

  三、对外投资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取得设立资管公司的政府批准文件,正在积极推进资管公司设立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上述工作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6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6月30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转型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的拟调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内容为:

  (一)、董事薪酬(津贴)根据岗位责任,参考公司业绩、行业水平综合确定。

  (二)、董事长及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领取相应薪酬;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依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本条所述人员不再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三)、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总额为9.6 万元/年(税后)。

  (四)、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将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五)、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的拟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岗位责任,参考公司业绩、行业水平综合确定。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管理制度>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以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0%的资金额度进行证券投资,本次证券投资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32%),证券投资范围限定在新股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投资,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投资收益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授权投资额度内,且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在本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本次授权投资期限自第一笔证券投资之日起至董事会认定不再进行证券投资之日止。

  同意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投资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职能机构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充分发挥公司组织架构优势,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公司拟设5个部门:金融事业部、风控法务部、财务管理部、运营管理部、投资银行部。原行政人事部更名为运营管理部,原证券事务部职能合并到金融事业部,原监察审计部职能合并到风控法务部,撤销经营管理部。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9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证券品种投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以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0%的资金额度进行证券投资。本次证券投资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32 %)。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投资收益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授权投资额度内,且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在本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种类:新股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投资。

  4、投资期限:本次授权投资期限自第一笔证券投资之日起至董事会认定不再进行证券投资之日止。

  5、证券投资负责部门:

  负责部门: 投资银行部

  负责人:投资银行部负责人

  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审批程序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操作。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助于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水平,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订了《证券投资内控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证券投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同时,在了解了公司证券投资事项的投资范围、操作方式、资金管理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进行证券投资,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以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3、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2016年修订稿)。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0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20日(星期三)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19日— 7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下午3:00至2016年7月2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 年7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永泰商务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于2016年7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hinfo.com.cn)上披露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该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请于7月18日、7月19 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分---5:00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到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办理登记手续。

  2、外地股东可凭上述证件或文件的传真或信函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公司传真:(010)6321180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7

  2、投票简称:海德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7月20日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海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 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63211809 63211873

  联系传真:010-63211809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永泰商务楼三楼

  邮编:100031

  联系人:何燕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四日

  附件: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1、对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 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0一六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6月30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的监事,依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将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该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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