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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1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6月27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7月4日15:00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董事李媛媛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委托董事长李新生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李新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徐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因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徐州分行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额度全部为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此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新安、许宜伟回避表决。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与企业愿景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该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给予确认。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新安、许宜伟回避表决。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咨询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新安、许宜伟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和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和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项下所有授出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票 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新安、许宜伟回避表决。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4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2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7月4日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现场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向真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徐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因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徐州分行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额度全部为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此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咨询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4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3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6年7月4日,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在苏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利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利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338号
3、法定代表人:陈新安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6、拟定经营范围:环保及新医药、新材料、生物农药的技术研发、服务、转让及相关产品的销售;危险化学品批发和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7、股东出资情况: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苏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便更好的吸引各类人才,充实公司的研发力量,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市场推广,为公司的后续发展做产品和技术储备。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4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4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7月20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19日-2016年7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15:00 至2016年7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吴超鹏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议案1、2、3的投票权。《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5、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13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6年7月13日下午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行政楼4楼电教室。
8、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
上述议案1、2、3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于议案1、2、3,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7月19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至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16:30。
3、现场登记地点: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利民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利民股份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21400
传真号码:0516-88984525
邮箱地址:limin@chinalimin.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青 刘永
联系电话:0516-88984525 传 真:0516-88984525
联系邮箱:limin@chinalimin.com 邮政编码:221400
联系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34”,投票简称为“利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 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代表对议案 1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1.01 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 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7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公司 /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委托人联系电话: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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