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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16-052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4日(星期一)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3日15:00至2016年7月4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海盐县百步镇金范路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时沈祥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参加情况
1、参加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61,80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58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1,751,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795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802,9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802,9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801,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81%; 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1,2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9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波律师、张灵芝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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