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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6-052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6年6月24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6年7月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按照公司《章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公司实有董事9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土地竞拍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取得开发用地总体授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参与郑州黄河路75号(郑政出[2016]75(网)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竞拍,金额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如最终竞得该地块,公司将发布专项进展公告对该地块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6年度取得开发用地总体授权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及2016年度房地产土地市场的相关情况,董事会同意增加经2016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取得开发用地总体授权的议案》的授权金额,将总授权金额30亿元增加至80亿元,即“授权公司董事会决策201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总额人民币80亿元以下额度内参与经营性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竞买活动,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决策购买土地的实施竞买活动组织工作、就相关事宜与政府进行洽商以及签署、提交和领受法律文件等工作,授权期限为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 3、审议通过了《关于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方董事唐昌明先生、彭陵江先生、罗宇星先生、鲜先念先生、解媛媛女士、安华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水平上浮40%执行。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关联交易的背景是基于公司自身业务的发展,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借款的利率水平与公司(含公司下属子公司)目前从金融机构获取的资金成本持平,我们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4、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一致同意将下列议案提请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增加公司2016年度取得开发用地总体授权金额的议案》; 2、《关于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特此公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6-053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重庆财信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对资金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地产”)借款6亿元人民币,借款用于公司自身经营与现有项目建设,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水平上浮40%执行。 2、由于财信地产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6年7月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方董事唐昌明先生、彭陵江先生、罗宇星先生、鲜先念先生、解媛媛女士、安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该项关联交易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借款的利率水平与公司(含公司下属子公司)目前从金融机构获取的资金成本持平,我们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鲜先念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红黄路1号1栋 经营范围:销售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五金,电器机械及器材,交电,百货,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商贸信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房地产开发(按资质证书核定项目承接业务),房屋销售,物业管理(凭相关资质证书执业)。 财信地产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9.65%的股份。 财信地产系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信地产的实际控制人为卢生举先生。 财信地产成立于1996年10月16日,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过多次增资,截止目前,财信地产注册资本达到20,000万元。财信地产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物业管理等业务,具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业务区域覆盖了重庆、北京、河南、四川等地,总开发量近800万平方米。 据财信地产提供的资料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51.13亿元,净资产为16.97亿元,资产负债率88.77%,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25.48亿元,净利润为2.74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财信地产借款人民币6亿元,借款用途为公司自身经营与现有项目建设需要,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水平上浮40%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对资金的需求,系正常经营所需,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与发展的支持。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此次借款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公司经营有积极作用。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年年初至本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财信地产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64.74万元,上述费用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财信地产的下属子公司支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财信地产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借款利率与公司(含公司下属子公司)目前从金融机构获取的资金成本持平,符合市场行情,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该项关联交易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借款的利率水平与公司(含公司下属子公司)目前从金融机构获取的资金成本持平,我们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中介机构意见结论(如适用)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2016年7月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均已按规定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中介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6-054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拟于2016年7月21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7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20日至7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15:00至7月21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14日 (六)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6年7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八)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院8号楼金地中心A座2808室,公司会议室。 (九)投票规则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十)会议提示公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再次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发布提示公告的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一)会议主要议题: 1、《关于增加公司2016年度取得开发用地总体授权金额的议案》; 2、《关于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以上审议事项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7月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7月15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该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对上述表决,在相对应的栏目内划“0”;若同项表决结果有两个以上“0”者,视为无效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四、通过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与股票简称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财信发展”A股的股东,对公司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5、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举例说明,如某股东对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程序 1、投票方法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5分钟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15:00至7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佳 宋晓祯 联系电话:010-58321838 传 真:010-5832183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院8号楼金地中心A座2808室。 邮 编:100022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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