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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6-034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7月5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16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文主持,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会议同意提名尹英遂、徐士辉、潘力佳、靳建立、张启戎、来红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建新、代明华、罗宏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于2016 年7 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内容。公司根据深交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进行了公示,独立董事公示信息反馈意见电话:0816-2841069。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为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2016年7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为把握资本市场机遇,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快达”)发展,会议同意江苏快达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申请股票挂牌。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物进行调整的议案》。根据江苏快达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对公司为江苏快达提供项目贷款担保而接受的部分反担保物进行调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细内容刊登于2016年7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对公司上述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2016年7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其中关联董事高文、李波涛、尹英遂、李晓记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外捐赠100万元人民币,并通过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定点扶贫项目参与扶贫工作,履行公司社会责任。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召开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刊登于2016年7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附件:

  1、尹英遂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远集团”)董事,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快达”)董事长等职务。曾任四川西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公用工程部经理、项目办主任、研发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江油启明星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启明星氯碱”)董事长等职务。

  尹英遂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0股,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徐士辉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59年出生,本科,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中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曾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书记 。

  徐士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潘力佳女士:中国国籍,汉族,1962年出生,本科,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党员,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曾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技术质量部部长,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科技质量部副部长、经济协调部部长、副总工程师。

  潘力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靳建立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现任久远集团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战略管理部部长,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曾任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物院”)军转民发展部产权管理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务。

  靳建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张启戎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员。现任中物院化工材料研究所人力资源处处长、党支部书记。北京理工大学化学工程系精细化工专业毕业,1992年至2000年在利尔化工有限公司工作,曾任中物院化材所经济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化材所九室主任、党支部书记。

  张启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来红刚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大学本科。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苏快达董事,启明星氯碱董事。曾任四川绵阳利尔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员、调度、生产部副主任、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来红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0股,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方建新先生:中国国籍,1946年出生,硕士,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天津三中电镀厂厂长;南开大学元素所工会主席,常务副所长,研究室主任及党支部书记;南开大学科技处处长,正处级调研员;全国高等学校科技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全国重点高校理科科技管理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天津市高校科技管理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天津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重点学科(植物保护)评审专家,天津市学位委员会学科(农学)评议组成员,南开大学植物保护学术委员会委员及学位委员会委员,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方建新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本公司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代明华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务。曾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杉杉龙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上海杉融投资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

  代明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本公司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罗宏先生:中国国籍,1971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代会计研究所所长,担任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会计学术领军后备人才。目前担任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宏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本公司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6-035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概述

  1、江油启明星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启明星氯碱”)是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5.5%股权,是第一大股东。现因启明星氯碱无力偿还到期银行贷款,为确保其正常运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2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2016年7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交易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3、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根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规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启明星氯碱成立于2002年12月2日,法定代表人罗荣臻,注册资本8,500万元,注册地址四川省江油市龙凤镇场镇,主要生产销售氢氧化钠、盐酸、液氯。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274.64万元,净资产为4,081.32万元;201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营业收入5,974.39万元,合并报表净利润-651.19万元。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来红刚、副总经理/董秘刘军任启明星氯碱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因而公司与启明星氯碱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启明星氯碱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用途:此次向启明星氯碱提供的借款将全部由其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本次财务资助金额:200万元人民币。

  3、资金占用费:本次为启明星氯碱提供的借款将按启明星氯碱同期实际支付商业银行项目贷款利率支付借款利息,每半年结算一次;

  4、资助期限:资金实际拨付之日起叁年。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存在的风险及所采取的防范措施

  1、鉴于启明星氯碱所处的氯碱行业持续低迷,公司业绩较差,若需求难以有效增加,启明星氯碱现有经营将难以好转,从而面临本次借款拖延归还或难以归还的风险。

  2、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公司将与启明星氯碱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并要求启明星氯碱提供一定的担保物。

  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很小,仅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15%,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液氯、烧碱、盐酸等产品是公司必需的基础化工原料,其中液氯受运输半径的限制极大,为确保液氯的供应,公司于2009年参股了启明星氯碱,每年主要从启明星氯碱采购液氯等产品。本次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维持其正常运转有利于确保公司的液氯等产品供应的稳定,进而确保公司自身主要产品的生产,避免原料供应波动带来的损失。同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有限,并要求启明星氯碱提供一定的担保物,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启明星氯碱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维持其正常运转,从而确保公司的液氯等产品供应的稳定,进而确保公司自身主要产品的生产,避免原料供应波动带来的损失,同时,本次财务资助将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另外,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财务资助的额度很小,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利益的行为。因而,我们同意公司向启明星氯碱提供2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除上述拟发生的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八、其他

  公司提供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以下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以及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在此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会发生如下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6-036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1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 2016年7月21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 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7月21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20日-2016年7月21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7月21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7月20日15:00 至 2016 年7月21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7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7月13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4)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327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物进行调整的议案》

  4、审议《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5、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2经公司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2016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上述议案3-5经公司2016年7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2016年7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上述议案6经公司2016年7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2016年7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第1项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4、第5、6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第5项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同时聘任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5、第5项议案包含聘任独立董事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7月14日(9:3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327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身份证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16年7月14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327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21000 传真:0816-284514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永恒、王金菊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327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621000 电 话:0816-2841069

  传 真:0816-2845140 邮 箱:tzfzb@lierchem.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258

  2、投票简称:利尔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5.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5.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6,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7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或填写票数)

  ■

  特别说明:上述第5项议案中5.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持股数的6倍;上述第5项议案中5.2为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持股数的3倍;第6项议案中股东代表监事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持股数的2倍。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6-037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7月5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四川绵阳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16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海燕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二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会议同意提名李海燕、肖渝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上述提名的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没有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附件:

  1、李海燕女士: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远集团”)财务总监,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曾任四川中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财务部部长,四川中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久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久远集团财务部部长等职务。

  李海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肖渝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大学本科,会计师。现任公司监事,中物院化材所财务处处长等职务。曾任中物院化材所规划发展处副处长、军转民发展处副处长、经济管理处副处长、财务处副处长等职务。

  肖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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